2015年12月31日,奥巴马政府公布一项新的法规提案,要求持H1-B的外国劳工在完成所有申请绿卡的程序前,不必受限于“取得签证和工作许可的是同一雇主”的规定,只要在相同或相似领域工作,即可无限期的留在美国。根据目前绿卡申请积压情况,约有10万人可因此受惠。此提案已于美国当地时间12月31日正式公布在FederalRegister网站http://www.regulations.gov/- !docketDetail;D=USCIS-2015-0008,近期会开始为期60天的公众意见采集。
H-1B工作签证不再“失业就是丢身份”
新提案有H类工作签证失业后最多有60天“宽限期”的规定,同样L类(跨国公司员工或管理者)签证也将拥有这项利好。这就意味着“好不容易雇主愿意支持申请、移民局抽签抽中拿了H-1B工作签证,一失业身份就没了”的窘境即将成为历史。值得注意的是,宽限期并不代表有工作许可,没有工作许只能找工作而不能工作。一旦找到工作申请新的签证,宽限期马上终止。同时,宽限期只能使用一次,也即第二次“失业”后就没有这个缓冲时段了。
新法规提案对于已经持有H-1B的人来说,期间一旦因为公司倒闭、解雇而“失业”,也不会马上失去身份,而是有60天的时间可以找新工作,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担忧得到缓解,但想无后顾之忧,还是尽早通过办理美国EB-5投资移民获得绿卡身份为优。
移民超市综合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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