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绑架案3主犯获刑,刑满即驱逐,尘埃落定后的反思

2016年01月08日 SeeSoar英国留学和个性化游学


来源:侨报网、央视新闻


导读

施虐过程长达7小时,包括拳打脚踢、吃沙子、吃头发、打百余耳光、用烟头烫伤受害者乳头、扒衣服拍照以及企图点燃头发,嫁祸罪行与他人。历时7个月,三名主犯终于认罪获刑。


在中国看上去“打架这件小事”,为什么在美国可能会面临终身监禁?留学生对美国法律无知的同时,中国家长企图行贿受害人的惯用手法,在中国是“可被理解”,然而在美国却锒铛入狱。一件在中国校园时常发生的“小事”,在美国上演,却造成了一个个家庭的倾家荡产和毁灭,这件事背后,我们需要反思。


1事件回顾


2015年3月,在美国发生了这样一起校园暴力事件。几名在美中国留学生对另一名留学生进行了长达7小时的殴打和虐待,案件轰动一时。


虐待详情:

“一下车,十几名女孩便开始对刘怡然拳打脚踢。陆婉清和Olivia抓住刘的双臂,杨玉菡扒光刘的衣裤,之后用烟头烫伤刘的乳头;另一名女孩毕嘉泽还想用打火机点燃刘的头发,但因刘的身上被泼了冷水,才没有被点燃。


翟芸瑶告诉章鑫磊回家取剪子,回来后交给一群女孩把刘怡然的头发剪掉,还命令她把头发捡起来吃掉;有的女孩还抓住她的头发把她按在地上吃沙子,憋得她喘不过气来,头晕目眩;还有的女孩用手机拍下了刘的狼狈相,其中包括她吃头发和赤身裸体的照片。整个折磨过程长达5小时,手段残忍,令人发指。


刘怡然被打得遍体鳞伤,脸部淤青肿胀,双脚站不稳。女孩们担心受害人报警,还胁迫刘怡然嫁祸于人,向警察谎称是被其男性友人殴打的,声称若不如此,刘还会受到更加残暴的皮肉之苦。”


2案发后当事人态度


案件发生后,其中一名被告人的父亲从中国前往美国,想给原告人钱财以买断此事,结果被告发行贿。而在案件刚刚开始时,几名被告也显得很不在乎,开庭时一会去瞪原告,一会去瞪其他人,似乎心态很轻松。

翟在法庭上跟男友眼神交流

翟芸瑶斜着旁听席中的受害者家属


翟芸瑶在去年4月出庭的时候还没弄清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在她看来这不过是在中国校园司空见惯的学生恶作剧或打群架之类的小事,充其量被校长发现后训斥一顿,顶多是记过,连开除学籍都轮不到,更谈不上被警方逮捕,还要坐牢,甚至是“终身监禁”。


章鑫磊的辩护律师当初也曾表示,章鑫磊在这起案件中只是拿了一把剪子,并没有参与打人,所以他的官司顶多也就是一年的轻罪。


章鑫磊的父亲接受媒体的采访,说儿子的官司已经让他倾家荡产,为了把儿子从狱中早日捞出来,老两口已经卖掉了中国的房产,来支付20万美元的律师费。


判刑:

2016年1月5日,检辩双方达成认罪协议。根据这份协议,检方撤销对3名被告的酷刑罪(Torture)指控,但3人必须接受绑架、攻击等重罪起诉。据此,翟芸瑶接受绑架罪8年、严重人身伤害罪(GBI)3年、攻击罪1年、攻击造成人身伤害罪1年,总计13年的牢刑;杨玉菡接受绑架罪8年、攻击罪1年、暴力攻击罪1年,总计10年的牢刑;章鑫磊接受绑架罪5年、攻击罪1年,总计6年的牢刑。(侨报网)


3超七成网友:施虐者罪有应得!


根据报道,三名成年被告的涉嫌罪名有:绑架罪、严重人身伤害、攻击罪以及攻击导致的严重人身伤害。与去年开庭审理时相比,检方撤销了起诉中的折磨罪,而三名被告也表示放弃上诉的权利。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姚建龙教授表示,这起案件按照美国的刑法规定是属于重罪,如果不是因为使用了辩诉交易的程序,被告人会受到更加严重的处罚,最高刑可以达到终身监禁。


因为欺负了自己的同学而要坐牢,这样的结果,你怎么看?有17780位网友参与了调查。72%的网友认为,“大快人心!虐待者罪有应得!”还有24%认为“判轻了!应该终身监禁!”认为判重了的只有1%,还有少数网友表示“无所谓”。


而另外3名未成年被告人,由于出于对其隐私的保护,目前可知的信息不多。其中一名男性未成年人嫌疑人,承认两项使用致命武器攻击他人罪名,有可能被判7到9个月到少年感化院改造。另外一名女性未成年嫌疑人,因为涉案不是很深,而且认罪态度比较良好,可能会庭外和解。 (央视新闻)


4留学生犯罪背后的教育反思


关于中美法律。


事实上,小编绝对不否认中国法律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对于人身财产安全的保护确实远远不如美国,但是小编不想讨论美国法律如何完善、中国法律如何跟不上时代这些大而泛的话题。


确实,在国内,校园暴力事件毫无疑问大多以息事宁人作为处理方式,往往虎头蛇尾,多以批评教育为主。可是一句”对美国法律一无所知“就想为施虐者开脱未免太可笑!


这不是中美法律差距的问题,根本没有任何法律是允许伤害他人的身体,造成身心创伤。


这是对法律的藐视,而不是无知。比起完善法律,小编认为,去普及法律,从小树立国人的法律意识,显然更重要。


关于”花钱消灾“


在国内,家长处理校园暴力事件,不时有“以钱摆平”、“以权摆平”的思维,这不仅是会为孩子待人处事做出一个可笑的示范,更重要的是,还自以为这一套在美国法律前可以同样奏效。


事实上,小编绝对不否认中国法律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对于人身财产安全的保护确实远远不如美国,但是小编这次不想讨论美国法律如何完善、中国法律应如何完善这些大而泛的话题。


诚然,在国内,校园暴力事件毫无疑问大多以息事宁人作为处理方式,往往虎头蛇尾,多以批评教育为主。可是一句”对美国法律一无所知“就想为施虐者开脱未免太可笑!


这不是中美法律差距的问题,根本没有任何法律是允许伤害他人的身体,造成身心创伤。


这是对法律的藐视,而不是无知。比起完善法律,小编认为,去普及法律,从小树立国人的法律意识,显然更重要。


毫无疑问,我国法律需要反思,面对未成年人、成年学生的校园暴力事件应如何更恰当地引导和处罚。同时,社会更应该关注法律的普及,不仅仅是学生个人对法律的无知,包括家长也是如此。学法懂法,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尊重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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