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问:
我与2014年入籍,打算将我在中国大陆一个私生子申请到美国来。这个小孩是2005年在大陆出生,现為一个朋友在抚养。请问我应该提供什麼证明,怎麼申请呢?
律师答:
你可以先为儿子提交I-130亲属移民的申请,如果你作為父亲,你的名字有出现在他的出生纸上,那你申请他就不会有任何问题。但如果孩子的生母还健在的话,到时也会牵涉到和他生母关於孩子扶养权的问题需要解决,孩子的移民很可能会受阻。如果你的名字没有出现在他的出生纸上,必须通过DNA来证明你和他的关系,有可能还要提供宣誓词以及相关证据,来证明你和儿子之间的亲子关系,以及你有尽做父亲的义务。建议你諮询有经验的律师,会帮你省掉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