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维多利亚州土地税新政

2016年01月07日 普华永道澳大利亚



作为2015/16年度州政府预算的一部分,在维多利亚州拥有土地的业主,如果属于缺席人士,就需要支付0.5%的土地税附加费。

广义上来说,所谓的缺席人士包括缺席外国个人、缺席公司以及缺席信托。缺席公司以及缺席信托包括直接或间接由外资企业控股的公司或信托。因此,更为重要的是,该定义涵盖了隶属于中国跨国企业的澳洲子公司、澳洲分支机构,亦或是当前保有维多利亚州土地税缴纳义务的中国企业。

这项新出台的土地附加税将与其他土地税应纳额一起,共同适用于2016年度即将发布的土地税纳税估值通知(按照于2015年12月31日所拥有的土地资产征收)。

申请免征的机会

根据新的规定(以及维多利亚州的财政部指导文件),受此影响的公司有申请豁免该附加税的机会。是否能予以豁免将取决于对以下各项条件的满足。

该税务豁免将在此后的每年产生。例如,价值1千万澳元的且未经整修的土地将每年节税约5万澳元。

哪些在澳洲的中国跨国公司满足土地税附加税豁免条件?

简要来说,该附加税不打算囊括的,并因此符合资格予以豁免的公司,通常具有以下特征:

  • 在维多利亚州拥有应税土地;

  • 在澳洲从事商业活动;

  • 该公司的商业活动使用了当地的资源和劳动力,并对维多利亚州经济做出了巨大且积极的贡献;

  • 绝大部分日常经营及管理都在澳洲,并由公司作出独立的决策。

下一步需要做什么?

缺席人士(absentee owner)以一个中国企业的澳洲子公司为例,有法定义务于2016年1月15日之前向维多利亚州税务局通告其缺席人士(absentee owner)情况。该通告本身并不允许公司就获得上述附加税豁免的可能性进行自我评估,而是利用通告中的信息来征收附加税。个别已获得豁免的情况除外。

2016年度土地税的征税估值通常始于2016年2月。

如需进一步了解有关通告及(或)该附加税豁免的情况,请与我们联系。

此文为中文译文仅供参考,若与英文原版存在不一致,请以英文为主,不构成法律意见。普华永道对信息的准确性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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