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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险,凭借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加上国内各种各样的第三方理财机构大肆宣传,近年来在国内大行其道,成为许多中产和高净值客户的首选。我们且不论产品的优劣,对于很多打算移民美国或正在移民的路上的人士,我们建议慎重选择香港的保险,尤其是分红型保险。为什么呢?一言以概之,因为移民后我们都会有的一位新亲戚– 山姆大叔,确切地说是IRS,美国国税局。
IRS不仅关心我们在美国的资产,他对我们全球的资产都惦在心上,通过FATCA肥咖法案,他可以要求全球的金融机构向美国通报美国人(绿卡和公民)在海外的金融资料,以供美国政府查税。这个金融机构就包含银行和保险公司。这时候有人要问了:不是说保险免税吗?我的保险经纪是这么说的啊。下次遇到这样的保险经纪,请让他讲一讲和保险相关的都有哪些税,美国的税法和香港的税法对保险的规定有什么不一样。具体来讲,和保险相关的税有这些:
收入税/Federal and State Income Tax
在美国,每个家庭每年都需要申报上一个年度全家的总收入,包括境外的收入,减去可以抵税的部分,按照税率,算出一个应缴税额,和已交的税进行对比,多退少补。香港保险的分红作为境外收入,同样需要申报并补缴税。所以在看保险计划书的时候,请算一下拿到的分红去掉要交的税以后还剩多少。如果是高收入家庭,年收入超过46万美金,这税率可以高达39.6%。与之相比,美国的保险就专门为应对IRS而设计,客户从保险里面拿钱是用贷款的形式,不需要算作当年的收入, 不需要交税。因为是客户自己的钱,所以贷款是低息,甚至零利息。
遗产税/Federal and State Estate Tax, InheritanceTax
保险本身不能避美国遗产税!保险本身不能避美国遗产税!保险本身不能避美国遗产税!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管是哪里的保险!香港没有遗产税,大陆的遗产税准备开始试点,但美国的遗产税已经实施了100年,是有一套严密的规定和流程的。一个人过世后,需要把所有的资产(包括海外资产)进行清点,超过免税额的部分,缴纳遗产税,最高税率40%。然后子女才能拿到剩余的遗产,如果子女这个时候也是美国的应税居民(公民,绿卡,或在美国超过183天),还需要把收到的遗产作为当年的收入,再交一次收入税。如果这个人有购买人寿保险,那么保险的身故赔偿也要计入资产,计算遗产税。美国保险的好处是子女收到的身故赔偿金不需要再交收入税。所以,保险本身不能避遗产税,但可以减少遗产税的影响,让子女可以拿到更多的资产。如果想完全避遗产税,最常见的做法是用不可撤销信托+ 人寿保险。具体做法,我们之前的文章有涉及,这里不具体展开了。
众所周知,保险是富人隐藏资产,避税的首选工具,因此美国的税法对保险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只有符合规定要求的保险产品,才能享受美国税法上的好处。这个规定叫做7702条例。简单的说就是它限定了一个人寿保险里投保人最多可以放多少钱进去进行免税投资。而香港的保险完全没有这样的要求,因此客户放进去的钱远远超过了IRS允许的最大值。其结果就是这样的产品在美国税法看来根本不算是保险。既然不是保险,那此前面讲到的保险在税上面的好处自然是无从谈起。举个例子,香港某热卖的分红险产品,身故赔偿= 账户现金价值+2500美金,对客户放多少钱进去几乎没有任何限制。如果这样的产品在IRS眼里能算作保险,恐怕美国的富豪也都得排着队到香港买保险,还何须费心做慈善基金等种种避税的手段呢。而现实的情况是,在IRS看来,这是投资,而不是保险。投资该交的税一个都少不了,保险在税上的好处一个都捞不着。
综上所述,香港保险是适应香港的税法而设计的产品,对于准备移民美国的人士而言,精通美国税法的美国保险公司设计的产品,才是更好的选择。
(作者:AdaFinance. 转载请注明出处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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