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淘免税时代迎来终结

2016年04月13日 美国房产投资



新税制显示,自2016年4月8日起,我国将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同步调整行邮税,取消了税费50元以内免税等政策,跨境电商将告别“免税时代”,使用“跨境电商综合税”代替行邮税。

关税新政改变了些啥?—— 税种多了。

此前,中国对低于1000元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物品征收行邮税,其中多数商品完税税率为10%,并对税额低于50元的进口物品予以免税。

4月8日正式实施的新政,将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 将设置个人年度限额和交易限额,即年度限额20000元人民币,单次限额2000元;

  • 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按照70%征收,取消50元起征点;

  • 如果超过限额,就按照一般贸易进行全额征税,不按照限额内、限额外分拆计算;

  • 行邮税也可能会同步调整,从目前的10%、20%、30%、50%四档调整为15%、30%、60%三档,50元起征点保留。

对于母婴、食品、保健品类别,无论消费多少,需要交纳的税款都会增多。但对于大量囤货的人来说,只需要多交纳1.9%,影响较小。

对于服装和电子产品来说,如果金额较大,相对于之前20%的行邮税税率,只缴纳增值税即11.9%,因此是下调的。而对于护肤品来说就较为复杂了,多交少交仍取决于购买金额。

哪些被算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里呢?

查阅政策后发现,本次调整的税收政策适用于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口的以下商品:

  • 第一类,是所有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能够实现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三单”比对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 第二类,是未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但快递、邮政企业能够统一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简单地来说,通过中国国内的京东全球购、天猫国际、聚美优品等等接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提供“三单”的平台购物,才需要按照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分别计算税费。

而其他未接入平台的和个人海淘、代购,仍是以行邮税的方式计征。

新政对海外代购、出入境自带商品有影响吗?

4月8日后,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购物按照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分别计算税费,而代购则执行新的行邮税。

此次行邮税的调整后,海外代购的成本将会提高,影响还是很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行邮税税目由原来的四档(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50%)调整为三档(对应税率分别为15%、30%、60%)。代购党和海淘党关注的行邮税终归是提高了。

下面是税率表供大家参考



整体看来,税改新政后的很多低价“海淘”产品,涨价已经不可避免,而站在风口的跨境电商平台和产业链上的物流、旅游提供商,也在寻找新的机会。



(文章综合编辑于搜狐网、今日头条网、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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