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时间8月26日,美国国土安全局下属机构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公示了一项名为“国际创业家条款”(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的新规定,将允许部分外籍创业者在美国居留,时间可长达5年。公示后的45天内,移民局将接受一起公众对这一新规定的意见和建议,之后移民局将决定是否推行这项政策。这是美国总统奥巴马在11月总统大选前又一次利用行政命令,绕开国会立法实现自己意愿的尝试。这次奥巴马推进的政策被媒体广泛称为“创业签证”。移民局可以使用现有的行政权力实现这项规定,而不需要获得参众两院批准。
白宫在发布的新闻稿中提到:“今天将是吸引全世界最优秀、最聪明创业家来美国开创下一代伟大公司和在美国产生大量工作岗位的重要一步。移民创业家一直在全美范围内对美国经济有着卓越的贡献。每四个小型企业里就有一个是移民创办的。全美高科技创业公司尤其是硅谷的创业公司也有很多移民创办的。研究表明40%的财富500强是由移民或者移民的孩子创办的。”按照白宫预计,每年大约会有3000人得到“创业签证”。
申请人要注意的是:“创业签证”其实不是签证,更不是绿卡。“创业签证”其实不是签证。其英文是Parole,中文翻译是移民“假释”,是政府允许一个人在没有签证的情况下合法留在美国的一种行为。在美国设立一个新的签证种类必须得到国会立法批准,签证能够发放的上限也必须由参众两院批准。而Parole则由移民局签发。最普遍的Parole是俗称“回美纸”的文件,给予那些已经申请将身份从签证调整为绿卡但还在等待绿卡最终批准的人合法居留和进出美国的资格。有了“创业签证”将可以合法呆在美国2年,到期后可以再申请延期3年。其间,持有人将只能为他创立的公司工作。而他的配偶将有资格合法申请工作许可证(EAD卡),为任何公司工作。移民律师认为,“这个‘创业签证’适合在美国毕业的学生通过自己创业留在美国,或者是人在国外需要来美国创业的人士。”因为这个所谓的“创业签证”只是移民“假释”,并不是签证,所以不需要国会通过,也没有名额限制,但是同时也不能像工作签证持有人那样申请工作类绿卡。当然,“创业签证”更不是绿卡,5年期满之后就不能继续利用这个“创业签证”留在美国。当然,申请人还是可以通过申请工作签证来正式进入美国的移民体系,最终获得绿卡。消息公布后,不少人把这个所谓的“创业签证”和投资移民比较。但“创业签证”并不是把投资移民的资金需求从最低50万下降到34.5万。投资移民主要是吸引美国以外的资金进入美国,资金必须是申请人自己合法所得。另外,“创业签证”是为了留住人才,资金是已经在美国的国内资金,而且不能是申请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