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nk称她得知这一消息时就好像肚子被人狠狠踢了一脚。她1980年在两个月大时随父母从墨西哥移居加拿大。
然而Funk和她家人不知道的是,加拿大在1977年已经修改了国籍法,要求那些在1977年2月15日至1981年4月16日在境外出生,且父母原籍非加拿大的人在28岁之前必须重新申请加拿大国籍。
现年已经36岁的Funk一直都不知道她早已不是加拿大人,直到今年初她向移民局申请公民卡时才知道这个震惊的消息。
Funk现在一直在跟移民局进行交涉,希望能拿回自己的国籍。
Funk说加拿大是她唯一的家,但是自己却被政府告知她不属于这,这很令人绝望。
这份奇怪的国籍法规定在2009年被废除。这项规定的初衷是为了限制加拿大国籍跨代继承。
移民局在接受星报采访时表示他们已经开展调查,努力与那些受到影响的人取得联系。不过他们并不知道有多少人还不知情自己没有国籍。
不过移民局还称,他们肯定在这些人28岁之前多次通过信件方式告知过他们相关规定。
移民局给Funk提供了两条重新拿回国籍的道路。一条是先申请移民,然后入籍。另一个是让政府特事特办“授予”她国籍,不过这个程序相当复杂而且耗时。
Funk则没有那么乐观,她觉得这两个方法都有风险,并不确保她会拿回国籍。Funk向移民部长麦家廉发起了请愿书,希望他能干涉帮助她拿回国籍。
转载自星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