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定一个能达到的小目标,比方说先挣它1个亿。”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在参加某访谈节目时如是说,教你如何成为首富,激起了广大创业者的热情和斗志!“小目标体”也随之红遍了网络,刷爆朋友圈!——“先定一个小目标,比方说,我先瘦它个100来斤。”“先定一个小目标,比方说,我先考个150分。”那么我们也来先定一个小目标,比方说,我先在美国创个业!
我们当然不是在说梦话,为方便更多外籍创业者到美国建立公司,已经“难产”多年的“EB-6创业工卡”议案在8月26日由美国移民局与国土安全部正式提出。该议案旨在为来美开公司的外籍创业者提供更为便利的工作许可。其优势是不需要得到参众两院通过,而是由移民局行驶权利,准许外籍创业者更轻松地进入美国以及更长时间的停留。所以,你真的可以在美国创个业哦!
那么有着这么多利好的创业工卡,到底要满足什么样的要求才能申请呢?
所创公司必须位于美国境内,创业者需持有所创立公司至少15%所有权(首次申请2年内持至少10%得所有权),在公司中必须起核心关键的作用。
若投资人为个人,必须保证投资人为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此外,投资人或机构必须有着丰富的成功投资经验。投资人或企业在过去5年内必须定期投资初创公司,而被投资的企业中,必须保证至少有2家企业在收益或创造就业机会上有明显增长。
创业者申请许可表名为(Form I—94),申请费为2100美元。申请者还需缴纳85元的指纹识别费。无论申请人在美国境内和境外均可申请。EB-6申请者首次申请时需保证家庭总收入达到联邦贫困线的400%,并保证在使用该工作许可期间一直保持此收入标准。每家初创企业申请的特殊工作许可最多不能超过3份。申请人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随创业者一同进行申请。申请者的特殊工作许可有效期限有多长,其子女和配偶在美境内停留的时间就有多长,但配偶和子女不能工作。
该项工作许可为到美创业者带来很多便利,令很多人拍手叫好。但毕竟议案正处于意见采纳阶段,并未正式开始。不过此提案不需通过国会两院,也就是说即便美国公民享有45天时间提交自己对此法案的个人意见,该法案能够实行的几率还是很高。我们也会对该项议案的进展进行关注哦,有什么最新动态会第一时间和大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