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猫理财关于《网贷监管暂行办法》的回应

2016年08月26日 小猫理财之家


  面对近期发布的《网贷监管暂行办法》,小猫理财第一时间对其做出了详细的回应。

  一、《暂行办法》: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
  小猫理财早在年初就已与连连支付签订了第三方支付协议。目前小猫理财正在和多家银行机构积极对接银行存管事宜,存管各项技术对接工作正在积极展开。
  二、《暂行办法》:要求接入银行资金存管的网贷平台必须在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并且拥有相应的ICP经营许可证。
  小猫理财在运营初期依据相关要求完成相应的备案登记。
  三、《暂行办法》:对网贷业务经营范围采用以负面清单为主的管理模式,负面清单包括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不得发售金融理财产品、不得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等形式的债权转让等13条红线。
  小猫理财始终坚持信息中介的平台定位,平台从不接触用户资金,坚守“安全底线”。目前的小猫理财的核心产品是通过债权转让,利用技术手段实现资金与资产的逐一匹配,最终帮助用户实现高效的理财体验。

  四、《暂行办法》:不得从事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小猫理财用户间的债权转让交易都能做到逐一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未进行过任何类资产证券化的操作。
  五、《暂行办法》:未经出借人授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代出借人行使决策。
  小猫理财通过在用户间进行债权转让实现灵活理财体验的透明创新产品是完全合规的。
  六:《暂行办法》:同一借款人在同一个平台的借款上限为20万,同一个企业组织在同一个平台的借款上限为100万,同一借款人在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总额上限为100万,同一个企业组织在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上限为500万。
  目前小猫理财对接的资产以金融类质押贷为主,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小猫理财接下来将根据《暂行办法》的要求,在12个月的过渡期内调整资产形式,以适应监管小额分散的硬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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