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期限”
当前执行中的投资移民区域中心试行法案的终止时间是2016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2016年9月30日。到目前为止,关于该法案在9月30日之后美国国会是否延续,国会授权延续该法案同时是否大幅度修改相关规定,特别是对投资款的最低要求及目标就业区是否采用全美统一认定规则等,业内有不同猜测,意见不一。
根据从美国国会和移民局收集到的第一手信息,美国区域中心控股集团及下属美国移民局正式认定的十一家区域中心于2016年9月2日正式联合向其客户和合作机构发出以下通知:
以上声明内容仅作为参考,由美国区域中心控股集团提供给美国借贷中心等十一家区域中心的签约客户。对与签约客户无关的任何机构或者个人,美国区域中心控股集团及旗下区域中心并不为以上声明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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