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的留学生大多喜欢外出打工,赚点生活的零花钱,可是,许多华人留学生的兼职工资都只是$10/小时,甚至有些不幸运的小女生还遇到色狼老板。
对此,留学生们敢怒不敢言,觉得告了未必有效,而一定会丢掉工作,还有可能得罪老板,老板在本地生活那么久报复可怎么办?
一则新闻出现后震惊了整个布里斯班的华人和Local:Sunnybank的某奶茶店老板色情女员工失败,怒炒鱿鱼!
女员工一怒之下将之告上Fair Work,老板被勒令赔偿女员工的一切损失而且还有一大笔政府罚款,从此以后,该奶茶店工资升到法定工资以上。
曾经有个香港的女孩小莹来澳洲打工度假,打工期间老板各种借机毛手毛脚,小莹为了能续签第二次打工度假签证,她不敢得罪老板,敢怒不敢言。
可是,当她打工结束后,老板竟然跟她说:“我可以签你的签证,但是你必须跟我上床。” 这种威逼利诱在澳洲并不少见,缘于来澳打工的华人对澳洲法律并不了解。
究竟,澳洲的司法制度是如何保障劳工的权利且不被商家钻空子?
澳洲劳动法把劳工分成了三类:
1
全职职工(Full-time)
如果你在一家公司每周平均工作时长为38小时,并且以长期雇佣为主,纵使没有合同,也是一个公司的全职劳工,必须保证以下权利:
确保每周工作时数达到每周最多工时;
确保享有带薪年假、事假和病假;
确保享有国家法定假期;
解雇该员工前必须事先通知。
2
兼职职工(Part-time)
你在公司每周工作少于38小时,但是,持续以规律周期雇佣,例如:每周周一三五上班,则算作兼职员工,享有与全职劳工同样权利,但兼职员工只是按比例的享有带薪年假、事假与病假,例如:小刘上班时间是周一三五,那么其享有的年假是全职员工的3/5.
3
临时工(Casual work)
临时工是比较凄惨的一种类型,因为临时工是不规律上班,且没有带薪假期,按上班的小时算工钱。
不过,法律规定临时工应获得比全职和兼职员工更高的基本工资,称为“临时工作者加给”,目前法定加给率为24%。
例如
老李在一个奶茶店工作,一周5天,每天工作8小时(有时候上夜班),每周干了40小时,则算作全职职工。
小雷在一家餐厅做服务员,每周固定一三五上班,每天8小时,因为每周少于38小时但是上班时间规律,所以小雷算兼职。
小徐是做搬运工的,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每逢有事才会叫他来干几个小时,工作时间不规律,小徐是临时工。
当你的权利受到侵犯或者不平等对待,例如:工资不到法定工资、公司不给带薪假期等等,你可以向政府的“公平工作部门”(Fair Work)控诉你的老板。
Fair Work部门会先给老板与员工进行调解,让双方了解澳洲的法律。如果老板不愿意更改和补偿,则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FW部门还会给劳工提供法律援助,使其得到应有的权利。
成功控诉后,该商家需要补偿该职工的损失并且给政府一大笔罚款。此后一段时间内,商家不得“不公平解雇”。也就是商家不能故意给你小鞋穿,给你特别难以达到的目标,然后以你达不到目标而解雇你。
这是对上诉的员工的一种保护机制。
或许,有的留学生觉得自己听到12刀/小时都愿意在这里干,就等于承认了其工资的合理性,工作完还跑去告老板有点不地道。
可是,你可曾想过其他留学生以及老板,如果非法工资都不用被惩罚,那么许多华人老板就会钻这个空子,在布里斯班的劳工市场中的合法工资就会越来越少,留学生被逼无奈想不接受非法工资也不行了。
因此,为了广大留学生的福利,为了布里斯班华人劳工市场的公平,为了自己的权利,告吧!!
向无良老板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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