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中国的新移民张女士在没有律师帮助的情况下打赢官司,将获得超过13万加元一次性赔偿及未来的配偶生活费及育儿费。不过,她却很不开心,儿子一岁时她与丈夫分居,最后以离婚收场。
根据卑诗省法院的文件,在中国大陆出生的杨先生23岁时随父母移民加拿大,后来在卑诗省定居。
杨有高中学历,又读了3年大专商科课程,大约从2008年起从事装修工作。他后来成立了一家瓷砖与石料公司。
相识与结婚
2009年初,杨先生通过亲戚介绍认识了比他小5岁的张女士。
当时,她在中国的一所幼儿园义务授课。两人在网上聊天约3个月后坠入爱河,杨先生飞到中国与张女士见面。大约一个星期后,两人决定结婚。杨决定帮未婚妻移民加拿大。
两人2009年5月在中国登记结婚。
不久后,杨先生回到加拿大。张女士则留在中国,和父母住在一起。同年9月,杨去中国陪伴妻子。一个月后,杨家在中国举办传统婚礼,为此杨先生的父母专程从加拿大飞往中国。
(图片来源网络与内容无关)
杨家在中国拥有多套房产。婚礼过后,张女士与丈夫、公公婆婆住在其中一套房子里,直到2009年12月丈夫与公公婆婆返回加拿大。张女士继续留在中国,因为移民部还没批准她的移民申请。
怀孕
2010年1月,张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大约半年后,张在中国早产,男婴出生后身体虚弱,一共住院71天。
杨母在孩子出生后的第二天飞到中国,杨父后来也去中国看望儿媳与孙子。在张怀孕期间和儿子刚出生后,杨先生很少与妻子沟通,这使夫妻之间的关系变得紧张。
杨先生2010年底去中国看望妻儿,当时儿子已6个月大。杨在中国陪伴家人长达3个月,给儿子取名"哈德森",然后又离开了。
孩子一岁时父母分居
2011年6月,张女士与儿子登陆加拿大,两人立即成为永久居民,并搬进卑诗省Surrey 105A街的杨宅,与孩子的爷爷奶奶住在一起。张女士与公公婆婆的关系不好,感觉对方虐待她。
家人之间的关系迅速恶化。2011年11月,张女士搬出主卧室,开始与丈夫分居。张和儿子住在一个房间,一个月后张向警方求助,希望找到一个临时住所。张后来搬出家门,丈夫不允许她把儿子带走。
张女士几天后回到杨宅,继续和儿子住在一起。 2012年6月,张再次搬出家门,以后再没回家。当时,夫妻双方同意共同抚养儿子,直到他长大成人。儿子每星期一半时间跟妈妈住,另一半时间跟爸爸住。
离婚
2015年8月,卑诗省法官哈维(Justice Harvey)正式批准他们离婚。不过,双方在财产分割、孩子抚养费、配偶生活费方面有很大分歧。杨先生聘请律师,到卑诗省法院起诉前妻。
女方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打赢了官司。
2017年,法官沃瑞(Justice Warren)作出裁决,杨先生应该一次性付给前妻超过13万加元,包括财产重新分割后,杨先生应该向前妻支付100,407元,为帮助前妻抚养儿子欠付的16,926元,配偶生活费欠付的12,900元。
另外,今后每个月付给前妻318元育儿费,500元配偶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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