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资讯 | 区域中心翻船,投资人如何自救?

2017年09月15日 BD家族办公室涉外法律服务




9月30日是美国财年的截止日,CR(Continuing Resolution)美国持续决议案是为了防止美国政府的停摆而对政府的预算作出的临时决议案,EB5区域中心法案也在其中,因此,EB5区域中心法案跟随延长至2017年12月8日。目前投资金额没有涨价,依旧是50万美元。


最近一直有EB5区域中心项目爆出问题,由于EB-5涉及了商业投资和移民身份维持两大问题,投资人较难维权或者补救。对于900家区域中心来说,没有实际操作和出问题的占有相当比例。对于投资人个体来说,只要区域中心发生问题就是100%。本期就从投资人投资前需做的事情,到出现了投资移民争议如何解决,如何选择其他方式移民美国和大家分享一些心得。 


众所周知,EB5区域中心投资移民,要求投资者将50万美元投到区域中心,区域中心需为每一位投资人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以上就业机会。因此,区域中心的选择至关重要,关系到投资者能否取得临时绿卡及两年后取得永久绿卡。


针对近期出现的区域中心案件,投资者在进行投资之前,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 确认所声称的”区域中心“是美国移民局指定。

指定区域中心的名单可以参见移民局官网www.uscis.gov。但需要注意的是,美国移民局不对官网上的区域中心及任何相关投资项目提供认证。

请此区域中心提供在移民局备案的文件副本。

区域中心应能提供其初步申请报批区域中心资格的I-924表格副本,以及每年随I-924A表格向移民局提交的补充文件和支持文档。

要求区域中心提供有关投资项目的书面文件。

区域中心应该能够从证券发行人那里获得“招股备忘录”,并且能够回答外国投资者的任何合理的问题。

寻求有关此项投资的独立验证文件。

如果投资是商业性的房地产项目,应该有建筑许可证和房产税评估文件保存在市或县级的档案办公室。

区域中心运营情况。

投资人查阅要投资项目的区域中心的其他项目运营情况和通过率,如果通过率较高,可以反映出区域中心运作相对安全,如果要投资的具体项目已有其他投资人取得临时绿卡,这说明此项目安全性高。


投资人将投资款打入项目的监管账户,自己的移民文件也由移民律师提交美国移民局,接下来就是等待美国移民局的审批,如一切顺利,一般12-14个月就会收到I-526获批的通知,但天有不测风云,区域中心一旦出现问题,对投资者而言将是晴天霹雳



情景一:开发商和区域中心,是独立的两个公司,双方之间发生争议。譬如,当年告发芝加哥会议中心的某华盛顿区域中心,就发生过与开发商产生纠纷,开发商放弃从该区域中心募集EB-5资金。


解析:在几年前还好,如果弃款不用,大不了耽搁一段时间,通常还可以再将款项投到其他项目中,重新提交移民申请。但是,现在中国大陆居民面临排期,一旦选择其他项目,之前提交的优先日期将作废,再递件将损失1年多的优先日,几乎断了继续办理EB-5的可能。所以,面对此情况,首先,投资人要按照相关协议并多方协调,追回自己的投资款和发行费,乃至律师费。然后,考虑其他途径移民美国,如果是国内公司的高管或者自己在国内拥有企业,可以考虑去美国新设/并购公司,办理L1签证,审批速度快,一般3个月左右获批,即可登录美国,如果经营情况良好,一年以后可以申请EB-1C获得绿卡,无需排期。



如果项目出现问题,我们建议尽早聘用自己的律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正式介入。因为投资人一般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投资移民,向美国移民局交卷的律师其实是由中介机构选定,大多数投资人都没有和自己的移民律师打过交道,而区域中心的律师代表项目方,从项目方的利益出发,并不会为自己发声。如果不聘用代表自己的律师,投资者个人去闹去问效果不一定好,律师出面更能引起重视。纽约有一个酒店项目出现问题之后,责任方对投资人采取回避的态度,电话不接,邮件不回。此时一封律师信就发能发挥重要作用,让责任方意识到,投资人是非常认真严肃的追究其责任,并且背后有专业人员支持。所以很快改变态度,来和投资人商讨解决方案。


其实,对于EB5移民的投资者来说,资金投入区域中心并非唯一选项,EB5还有另一大类别是直接投资,简称“直投”,大多数情况下,投资者将100万美元投入到企业中,是项目的直接投资人,可参与企业的运营管理,能够把控和解决运营风险和遇到的问题,当然,也可不参与而委托职业管理人去经营。而不是区域中心模式,投资人无权利参与运营管理,在区域中心出现问题时,投资人要么不知道实际发生了的情况,要么知道了也没有机会参与处理。我们一直的宗旨是不要为了移民而移民,投资者可以投资为主,选择“直投”方式,将资金投入到有潜力的中小企业,日常自己可以参与管理,或者委托职业经理人日常经营管理,企业经营好,雇员达到10人以上,移民即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投资的同时兼顾移民。


但是由于现在中国大陆申请者面临排期问题,根据我们长期查看美国移民局每月的签证公告得出,排期一月前进一周,一年才前进三个月,获得临时绿卡的时间无限延长,尤其是对于有大龄儿童的家庭,孩子面临年龄超标的风险。因此,我们建议有移民美国意向但还未办理EB5移民的人群,考虑其他方式,L1/EB1-C是最受欢迎的方式之一,近日,网上传出“下周回国”的贾某某,已迅速在某公司担任职位,并宣称自己经常参与日常管理,目的是为申请EB1-C绿卡,允许跨国公司将它在美国境外的高级管理人员派到在美国的分支机构(或总部)继续从事高级管理工作。EB1-C要求在美国的公司与在美境外的外国公司存在一种被认可的跨国公司合作关系。从境外派来的高级管理人员是该类签证的申请人。在递交EB1-C申请前,美国公司在美国全面运营一年以上,公司状况良好,且符合移民法的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提交EB-1C,申请美国无条件永久绿卡(含全家人)。


如果在美国没有公司,可以在美国成立一家新公司,办理L1签证,L1签证允许有移民倾向,初次申请有效期一年,到期可以申请延期,最多可以延期三次,每次两年。也就是说,即使没有移民美国的打算,但又希望长期留在美国,持有L1签证可以在美国生活7年,在此期间,企业经营状况满足一定条件,可以随时申请EB1-C永久绿卡。



条条大路不仅通罗马,一样通往美利坚。我们在投资和移民领域的经验与优势,可以使投资者的投资有的放矢,同时为移民保驾护航。欢迎大家就在移民前,移民中及移民后遇到的问题,向我们咨询交流,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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