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裔不吃香的歌剧圈 这个28岁的沈阳小伙却越闯越勇

2017年09月21日 美国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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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之光 青年男中音歌唱家,歌剧演员


第一次见到洪之光是去年9月在耶鲁,当时他刚拿到耶鲁大学音乐学院歌剧系的最高级别艺术家文凭歌剧表演博士学位,忙着录制和投递试音带,寻找演出机会。他穿上燕尾服录样带,虽然只是一间琴房,却自成舞台;可等走近来聊天,发现他有股憨劲儿,说着话会突然哈哈大笑,偏偏笑声还穿透力十足,被我问多了会摸头抱怨“还没完,把我都整懵了”,语气间都是东北小伙子的味儿,似乎不是刚才那个唱着意大利语德语、阳春白雪的歌剧演员。

背着书包走在耶鲁校园里,洪之光看起来也是一名普通学生。



时隔一年,昨天我们又见到洪之光。这次是在纽约卡内基音乐厅里,他正为即将在这周六晚上举行的独唱音乐会彩排,要唱五种语言的歌剧选段、艺术歌曲、耳熟能详的百老汇音乐剧选段,还有颇有年代感的中文歌。

这是9月23日的音乐会前,洪之光唯一的一次正式彩排机会。


关于著名的纽约卡内基音乐厅,有个流传很广的笑话:“怎么去卡内基音乐厅?”“练习练习再练习。”对于洪之光来说,练习是必须的,但时间却很匆忙——从耶鲁毕业这一年来他接了好几部歌剧,比如在康州歌剧院演《卡门》,在科罗拉多中央城歌剧院演《炽热燃烧的火炉》,还要准备之后要演的角色,8月刚从丹佛回到纽约,只有一个多月来筹备音乐会。

洪之光在歌剧《卡门》中饰演斗牛士艾斯卡米尤。


有媒体把洪之光叫作“歌剧男神”,大部分原因自然是因为他的履历:至今唯一获得耶鲁最高级别艺术家歌剧表演博士的中国人,全额奖学金,被耶鲁大学聘为声乐教师;之前以专业第一的成绩考入纽约曼尼斯音乐学院攻读硕士,并为该年度唯一的全额奖学金获得者;在美国的首场独唱音乐会是在纽约林肯中心,同时成为在林肯中心举办独唱音乐会的最年轻华人歌唱家;2016年获得美国大都会歌剧院地区赛冠军;演出足迹遍布美国、欧洲、中国......

洪之光在歌剧《炽热燃烧的火炉》中饰演占星家。


洪之光1989年1月11日出生在辽宁沈阳,爸爸是男中音歌唱家,妈妈是全总文工团编导。出生于音乐世家的洪之光,走上歌剧这条路却有点晚,虽然“也没多想就学了下美声”,但从小也只是喜欢唱唱歌,听的多半是流行乐,买了不少磁带,周杰伦头几张专辑的歌张口就来,可到了17岁,他突然决定,要把歌剧当作专业。


“17岁的时候我第一次听到歌剧,是《费加罗的婚礼》里那首咏叹调《你再不要去做情郎》。旋律特别洗脑,朗朗上口,最主要的是我当时觉得很震撼,原来还可以这样唱歌,原来人的声音可以这么有震撼力。”

洪之光在歌剧《费加罗的婚礼》中饰演阿玛维瓦伯爵。


对歌剧一听钟情的洪之光,最初的想法是去综合性大学学歌剧专业,但是发现这个专业在普通大学里并不存在,于是下了决心,要考音乐院校。


父母虽有担心,但还是支持儿子。洪之光考上了中国音乐学院声乐歌剧表演系,在学校里保持了四年的美声专业第一,获得学院级奖学金和奥地利格拉茨音乐学院的全额奖学金等等,有一个美好的开始。


事实上一直到现在,洪之光也自认没吃过什么苦。他的嗓音得天独厚,走上这行也没什么挫折,顺利毕业,出国深造,连续考上不错的学校,接到各种歌剧合同,都好像来得很自然。和老一辈来美深造的华裔艺术家比起来,他不用去洗盘子擦地板,为了让自己“吃点苦”,他去兼职教学生声乐,赚点外快,体会打工的感觉。

洪之光在歌剧《仲夏夜之梦》中饰演波顿。


当然,学习任何东西都总是吃过苦的。比如问到学歌剧以来最大的困难,洪之光说,最开始最难的就是语言,十七八岁,一个英语都还不利索的孩子,假期同龄人在玩的时候,自己在上语言班,学意大利语和德语,慢慢学会自己唱的每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再比如,歌剧演员都需要背大量台词,每次拿到剧本,从学习到合乐到背诵,最长的也不过三个月时间,中间的强度和压力可想而知。

洪之光对着剧本练习台词。


但洪之光的心态似乎总是倾向于乐观,大概一半因为天赋,一半也因为天性。他自言个性幽默轻松,连最爱的歌剧角色,也是《贾尼斯基基》《仲夏夜之梦》这些喜歌剧里的。经历过的难处过去了,他回头看看好像觉得也是理所应当,没什么好记得的。这次准备音乐会只有一个月,问他有什么困难,他却说想不出来,我问他:“比如要准备不同语言的歌剧选段呢?很久没唱过中文歌呢?”他说:“可是我就是中国人,唱中文歌怎么啦?背台词也很正常呀。”

洪之光在歌剧《贾尼斯基基》中饰演贾尼斯基基。


在这个看脸的世界,把洪之光叫作男神,还有一部分原因自然是他的颜值,还有6'2的高个子。不过就在三年前,他其实还是个胖子,说胖并不是他谦虚,有照片为证。

洪之光2014年和2017年的对比


“我之前的舞台扮相真的很显老,后来发现其他歌剧演员特别注意形象,很多同事都去做瑜伽,我很怕别人去对比说,哎人家唱歌剧的怎么就那么好看,所以决定减肥。”


为了这个“肤浅”的目的,洪之光开始了减肥之旅。先是节食,发现不仅效果不够持久,还影响唱歌,于是改成吃得健康加大量运动,坚持了两年,变成了现在的肌肉男。说到那两年,洪之光还是说“不苦,也没少吃饭,就这么过来了。”

洪之光在健身房


瘦下来成了“男神”,洪之光自然更有自信。老实说在第一次见他之前,我以为他是一个自恋高傲的人,可能也是因为在网上看到他的照片,歌剧是高雅艺术,他的造型照也都是西装革履的高雅状。

洪之光


熟起来后,才能发现洪之光的脾性。他算是那种能气死记者的采访对象,剪辑师就跟我“抱怨”:“问他第一次上台演出完什么感觉,以为他会说感慨感动什么的,结果他只说一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感觉’,不知道怎么剪。”


洪之光是爱聊天但不擅表达的人,采访时他老是笑,态度很好,但时不时就会NG,不知道该说什么,在一边等他的妈妈都急了,“你就这么这么说嘛”,彩排完就嚷着饿了累了想早点结束采访的他却不愿意,“可我不是这么想的呀。”

洪之光在歌剧《弄臣》中饰演蒙特罗内伯爵。


看洪之光和他妈妈的互动很有意思。他叫他妈妈“赵老师”,一下舞台就问“怎么样赵老师,上次你说的毛病还有吗”。妈妈不懂唱歌,但懂舞台,就从舞台表现上给他意见,要看着观众,笑容不要僵......有时候洪之光还要辩驳一下,“今天没有观众,我找不到感觉”,妈妈就生气道“你这样找借口,我就不给你提意见了”。大概在每个母亲心里,儿子28岁,再优秀,也还是个孩子。

洪之光和妈妈彩排后在化妆间里


歌剧是从西方传到东方的艺术,在中国还在慢慢普及。我们聊到所谓的“使命感”,他年底就要开始在中国国家大剧院演出,可以算个典型的“走出来”又“带回去”的例子,但对于这么“伟光正”的诠释,洪之光直言“没想过使命感”。他对于歌剧的坚持,纯粹来自“坚信我自己喜欢”,不管有没有观众,不管在哪里唱。

洪之光在歌剧《邮差》中饰演乔尔乔。


但说到歌剧艺术的传播,洪之光变得严肃起来,或者说是深沉。歌剧被看作最高雅的艺术之一,这也就表示不接地气,没那么流行,但对于“高雅艺术普通化”的说法,洪之光很谨慎。


“艺术没有高雅和低俗之分,比如歌剧并不比音乐剧高尚,但歌剧有它的特点,它是舞台艺术,不是电视艺术,所以传播的时候要慎重。有些观众对歌剧有误解,比如觉得莎拉·布莱曼(女高音歌手,音乐剧《猫》《歌剧魅影》的女主角)唱的就是歌剧,在电视上看到有人在歌剧院拿麦克风唱歌,就是歌剧,但这是错的,歌剧演员是不用麦克风的。对于我来说,我不能拿起麦张口就在一些酒会晚会上来段歌剧,我觉得那是亵渎,别人说我不接地气,我也不知道怎么反驳。但我就是觉得,传播歌剧的理想状态并不是让万人都来看,而是让来看的人都理解这门艺术,不管我用什么语言,能让大家体会其中的美。”

洪之光在歌剧《法斯塔夫》中饰演福德。


周六90分钟的音乐会,洪之光要用德、意、法、英、中5种语言演唱35首艺术作品,数量很大。这其中,洪之光挑了6首中文歌,其中3首是他的耶鲁校友和前辈、中国著名作曲家黄自的作品。


“中国五四运动之后,很多优秀的音乐家写了很多好作品,我觉得这些歌我们应该重视,好好地传承下去。”


听他这样说,才28岁的洪之光身上,似乎又透出了所谓的“使命感”。

洪之光在歌剧《卡门》中


12月,洪之光将与中国国家大剧院签约,成为那里的首席男中音;其余时间,他还会在世界各地跑,继续演唱心爱的歌剧。在华人不好走的歌剧界,年纪轻轻已崭露头角的他路很宽,也还很长。


洪之光个人独唱音乐会


时间

9月23日星期六 晚8点


地点

纽约卡内基音乐厅(Carnegie Hall)

Weill Recital Hall

881 7th Ave, New York, NY 10019


购票

https://www.carnegiehall.org/Calendar/2017/9/23/0800/PM/Zhiguang-Hong-Baritone-Alexandra-Naumenko-Piano/


或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Read more”,进入卡内基音乐厅官网购票。


采访、拍摄:李越 俞尧 肖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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