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关于多名联邦议员持有双重国籍一案,公诉方认为,只有一国党参议员Malcolm Roberts和绿党参议员Scott Ludlam不应该在上一次大选中当选。
除了两人之外,还有4名政客因双重国籍而正在接受联邦最高法院的审讯,法院将判断他们是否还有资格留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联邦最高法院将于10月10日至12日对本案进行庭审。
律政部:不知情者无过
根据澳大利亚宪法的44条,任何拥有双重国籍的人都不可进入议会。周二下午,一份以律政部长George Brandis提交的文件表示,在涉案的7人中,除Malcolm Roberts和Scott Ludlam之外的5人,都不应该被踢出议会,也就是联邦副总理兼国家党领袖Barnaby Joyce、前资源部长Matthew Canavan、国家党副领袖Fiona Nash、参议员Nick Xenophon,以及前绿党参议员Larissa Waters。
文件的撰写者、律政部副部长Stephen Donaghue认为,宪法44条应该被解读为:只有“自愿获得或保留”外国国籍的人才应该被剥夺议员资格。而“那些不知道自己是,或者曾经是外国公民的人,不应该被剥夺资格”。Donaghue的观点可谓触及了本案的核心,也和上述几人的观点一致。
Larissa Waters或可重返国会
上周,联邦最高法院裁定,Scott Ludlam在参与上次大选的时候仍持有英国国籍。尽管Scott Ludlam辩称自己“只知道自己是澳大利亚人”,但法官Patrick Deane驳回了这个说法。
律政部副部长Stephen Donaghue解释称,Ludlam拥有新西兰国籍,Larissa Waters拥有加拿大国籍。虽然二人的确是出生在海外,也都在双重国籍被曝出以后火速辞职,但只有Ludlam知道自己拥有双重国籍,且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退出新西兰国籍,而Larissa Waters“并不知道自己曾经是一个加拿大公民”,因此她不可能知道自己应该采取措施去撤销自己的加拿大国籍。
这就意味着,如果这一论证成立,那么因双重国籍风波而火速辞职的Larissa Waters,可能很快就可以恢复她的职业生涯。
选举分析师Antony Green称,如果最高法院同意公诉方的论证,那么Larissa Waters可以马上重返国会。即使考虑到她已经辞职,昆士兰州的绿党仍可以提名她本人作为她自己的替代者,并要求昆士兰州议会批准她返回堪培拉。
Malcolm Roberts的父亲是威尔士人,而他本人曾在少年时期签署过一份文件,称自己是英国公民。因此,法庭有充分理由认为,他至少应该在2016年大选之前联系英国政府,了解自己是否还是英国公民。但Malcolm Roberts仍辩解称自己没有违反宪法。
转自澳洲新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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