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女子Dianne Bennett向记者表示,BMO连续三次擅自提高了她和前夫共同账号的信用额度。
1999年,Dianne Bennett和她的前夫共同签署了一张信用卡,用来帮助她前夫的事业(当时还没有离婚)。当时的信用额度为$15000。欠款在他们离婚前早已付清。
2007年,信用额度被提高到了$20000。
2008年,信用额度被提高到了$27000。
2013年,信用额度被提高到了$37000。
三次额度提升完全没有经过Dianne Bennett的同意。她的前夫也没有得到确认。银行方面表示账户信用额度提升的操作完全是“自动的”。
记者向BMO发言人询问道,为何连续三次提高了信用额度,是否有工作人员从中获利,但并没有收到正面回答。但有BMO的雇员表示,提高客户信用额度可以计入销售量,会影响奖金。
签署联名账户时,文件中明确提到“最高限额是$15000”,尽管银行方面有权利解释补充部分合约条例,但这不应该影响具体消费额度。
“在我认为,最高限额$15000就代表它已经不能再增长了。”Dianne Bennett说。
银行有权提升联名账户的信用额度,只要更高的额度在客户的银行账单中显示出来。
由于Dianne前夫是BMO的老客户,Dianne本人并没有收到过账单,也没有办法在线查看。但Dianne前夫并没有对此回复。
一位债务专家说,在增加信贷额度之前,应该要求银行获得客户的书面许可。
“他们应该首先获得客户的授权,就跟信用卡消费的模式相同。”非营利性的信用咨询协会主席Scott Hannah说。
Dianne感到十分沮丧,因为她曾阻止过银行增加她的信用额度,但在和前夫分开后额度仍然不断上升,早就超过了签署的最大值。
她向BMO和OBSI的相关投诉遭到驳回,她本可以用这些信用额度做些其他的。
“BMO滥用职权使我的债务。”
摘自CBC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