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月22日首次被推上国会的租房中介费禁令在上周通过国会一读。
此项住房租赁修正案提出,任何租赁中介或其他方不得要求租客支付出租费,否则就属违法行为,但此条款并不限制或影响业主让承租人分配,转租或部分占用该住房的合理开支。
住房部长Phil Twyford曾在电台节目AM show上表示,他认为“中介费基本上像一个超市收取让你走进他们的商店购买商品的特权的费用。”
修正案列明,中介费的定义指出租代理人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人提供的服务而收取的任何费用(不论如何描述)。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任何租赁协议的授予、延续、延期变更或续约,任何转让租客权益的租赁协议及承租人将房屋全部或部分分租的协议。
新修法令不适用于生效日期之前已付或应付的任何费用,也不可应用于在生效日期前订立的任何租赁协议。如果业主在该日期之前已经同意转让或分租,或法庭在该日期前已经判决同意收取与分租有关的任何款项,出租方也不可收取任何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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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党曾表示,当苏格兰做了类似的举措,对租金并没有影响。
国家党的Maureen Pugh认为,该结果是因为苏格兰政府试图操纵现有的商业模式所致。
同党的Simon O’ Connor则指出,房东为了保持租赁物业的成本而其他方式转嫁承租方,可能是租金上涨,这种方法是人性。
该法案已在国会通过一读,现由社会服务和社区特别委员会听取公众意见。特委会由绿党的Gareth Hughes带领、工党Priyanca Radhakrishnan为副主席,成员包括4位国家党代表、2位工党代表及1位新西兰第一党代表。
撰文Jia Wen Tan
编辑 Abby Chen
排版 Jiayu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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