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租客境遇:只敢在调查中吐槽

2018年04月06日 逸居新西兰



从去年12月至今年2月,新西兰消费者协会就租赁市场问题向1062个租客收集意见,并提出保护租客的法令修改建议。


该协会指出,调查发现很多租客与业主之间至今仍然只有粗略的合约交易。事实上,物业经理在这个问题应承担更大的责任。

调查摘要

  • 32%的家庭选择租房

  • 59%的租客直接向私人业主租房,37%的租客通过物业经理

  • 租房史达10年及以上的租客占38%,租房史达6至10年的租客占18%

  • 45%持有周期性租赁合约,41%有定期租赁合约

  • 去年,33%的租客经历一次租金上涨,17%经历两次以上

  • 去年,租金增长2.3%,是消费者价格指标增长的主因

  • 有一半租客表示房屋潮湿、有霉菌

  • 经由物业经理租房的租客中,54%的人租期为12个月或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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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协会此前就租赁中介问题的报道吸引了租客及业主的反馈,但物业经理的业务操作方式仍然不受监管。该协会表示,任何人都可以开店,担任物业经理。这并不需要任何资格。

调查发现,通过中介租房的租客有更可能投诉房屋缺乏暖气且有霉菌。42%的访客表示他们一直在等待物业经理对修理要求做出回复。


仅有35%的房客给予物业经理高评价。相比之下,直接向业主租房的租客中,有54%对房东的服务感到满意。

通过物业经理租房的租客更担心抱怨后,引起不愉快的反弹。调查中的所有租客中,35%的人会推迟抱怨房屋问题。原因包括:他们认为提出的要求会被拒绝;或是这些问题还是会再出现。其中,有39%的人担心,他们因此会在下一次求租时得到评价很差的推荐信。37%的人担心房租会被上涨。将近三分之一的人指出,他们担心提出抱怨后会收到房东的搬出通知。五分之一的人认为,他们的租约会因此得不到续签。

现有的租赁法让上述的担忧很容易成真。


对于周期性的租约,房东可以提前3个月无理由解除。固定期限的合约在约期结束后,也不会自动续约。租约谈判的空间通常很小。如果租客想要这个房产,必须完全遵守条件,或转投其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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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消费者协会指出,如果不对租赁法进行改变,随着越来越多人买不起房,调查中提到的问题只会加剧。

住房部长Phil Twyford已宣布对住宅租赁法进行重新审视。该法案自1986年以来基本未变。该部也宣布了制定出租房最低标准的计划。对供暖和湿度控制的监管要求预计从2019年7月开始制定。

根据调查结果,新西兰消费者协会提出四项修改建议:


  • 加强对物业经理的管理

    物业经理的自我管理通常不起作用。

  • 加强租期保障

    害怕失去住房是许多人不投诉的原因之一。出于保护租客,政府需要立法限制业主无故停止租赁的情况。

  • 出台不公平条款和费用的黑名单

    近十分之一的租房客曾被收取隐藏且不公平的额外费用,协会希望,把不公平条款和费用的黑名单列入租赁法,以使规则更明确

  • 建立倡导服务机制

    在房东与租客之间,租户处于较弱的位置。协会建议建立一个倡导服务机制,以使租客行使他们的权利。这种服务可以帮助租客解决租房的问题,确保房东不会忽视他们的职责。


撰文Jia Wen Tan

编辑 Abby Chen

排版 Jiayu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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