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居住房屋要缴1.4万空屋税 86岁老人被迫要卖房

2018年04月11日 加拿大地产周刊



温哥华去年引入新的空屋税(Empty Homes Tax)政策,希望增加市场上的房屋供给,但政策出台后就引起了很多争议,空地上没房屋、特殊人士用作储存工作道具的房屋等都需要缴税。近日一位86岁的老人继承的母亲的房屋因无人居住也需要缴税,老人不想卖房也不想出租,可如此就必须每年缴纳空屋税。


 Garry Harding是居住在列治文的一位退休老人,因为他母亲在温东29街的一栋老房子,他不久前收到了温哥华市府寄来的1万4139元的空屋税账单,而且需要在4月缴清。



在继承了这栋房子后,Harding一家一直把它作为仓库,因为房子有很多问题无法居住,比如铅涂料以及缺乏防火相关规范等。而如果不想继续付空屋税,Harding就必须支付3万元先处理房子的问题,然后再出租或出售,而这两者他都不想做。


他说,“我感觉被逼到了极点,我今年86岁,不想在我的有生之年花那笔修理费,而市府也不能强迫任何人将其出租,我也不想在压力下将它出售。”他给温华市府写了一封信提出这些意见,但却没有得到想要的回答。



温市府发言人Jag Sandhu表示,关于空屋税的税收规定很直接,市府在2016年11月通过的空屋税法规没有豁免任何类型的不适合居住的物业,目的就是增加市场上的房屋供给。正在装修或重建并且已获得建筑许可的房屋才可以豁免。


Sandhu说,如果市府的评估有问题,或者业主在申报时未能提供完整的房屋信息,屋主才可以提交申诉。


Harding表示,他计划可能在8月前卖掉房屋,他感觉到市府正在对他的房产施压。



Hakemi & Ridgedale LLP处理商业诉讼的Wesley McMillan表示,市府有权利决定城市内的土地应该用作何用,而且他补充说,将房屋维护在可居住状态是业主的责任,而非市府。


卑诗公证人协会(Society of Notaries Public of BC)的律师Ron Usher则表示,当政府想要将简单的法律应用在复杂的情况上时,像Harding这样的业主就会成为“间接受害者”。虽然Harding的说法没有什么法律依据,但是市府人员需要考虑,推动人们出租或出售房产是否真的能缓解情况,市府也不想看到房产被出售给投机者。


之前也有业主对物业被征收空屋税产生异议。温哥华圣保罗医院的一名助产士Kelly Hayes将一些工作器材放置在位于温哥华的公寓,但只是偶尔居住,每个月最多有三个星期不在那儿居住。她和丈夫的主要住宅位于盐泉岛,因此,按照空屋税标准,她需要缴付7800元的空屋税。Hayes认为这不合理,“这也是我的家,允许我放置器材以完成我的工作。”多出来的几千元空屋税对她来说是个负担。


另一个温哥华业主Jane Macdougall在温西Kerrisdale地区的一块空地也要缴纳空屋税。这块地址为Macdonald街6161号的土地上,不仅没有空置的房屋,而且上面从来就没有建过什么东西,但被市府认定为空置状态。


Harding仍在考虑下一步的计划,他也可能通过城市的监察专员提出诉讼,他说很多听过他故事的人都支持他的立场。


根据温市府的统计结果,今年共有18万3911个业主提交了申报,还有2131个没有申报。在所有申报房屋中,有17万7562个(95.6%)房屋由业主或租客居住,另外6349个则被认为是没有充分使用,空屋税缴税付款截止日期为4月16日。在所有被认定为空屋的物业中,公寓的比例是最高的,占到了60.6%,其次为独立屋,比例为33.5%。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