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对!没错!干的漂亮!
3月26日,外交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条例(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之一就是:
任性旅游,
以后国家不免费救!
针对这份领事保护工作条例的草案,外交学院国际安全研究中心秘书长凌胜利表示,
现阶段该工作条例还处在征求意见的阶段,到具体的立法还需要经过一段复杂的过程,但通过制度规范来引导领事保护工作是很必要的。
近年来,中国公民在海外的利益保护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但是,在感叹“你的背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的同时,也应该发现其中令人反思的地方。
巴厘岛火山爆发事件
2017下半年,印尼巴厘岛进入活动期,外交部先后一共发布了多达12次预警,提醒中国游客火山爆发的可能性,尽量不要前往旅游,当心被迫滞留。
然并卵,依旧有数以万计的中国游客涌向巴厘岛...
并在2017年11月27日成功的被火山留下了...
国家救了...尽管你们这么不懂事...
当然还有令人自豪的“利比亚撤侨”事件,也是发生在战乱背景下,凭个人之力很难保障自身权益,仰赖“强大的祖国”是必然的。
但在外交部发布警告之后仍有人顶风作案前往危险地区。
凌胜利表示,公民在海外由于个人原因所导致的冲突,责任由个人来承担,是一项国际惯例。
在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外交部的官网上,都有提示
“对于那些外交部曾经建议不要前往的地区,
我们可能无法对在这些地区的公民提供协助”
美国、加拿大等国公民乘坐政府安排撤离的交通工具都不是无偿的。
西方发达国家的领事保护还有“不免费提供紧急医疗救助”、“不帮助公民办理海外出入境、居留、移民等事务”、“不支付在外亡故本国公民的丧葬费用”等等多项限制。
对于这些国家来说,驻外使领馆的领事保护受到诸多条件和因素的限制。
正因为这些政府在海外领事保护范围的有限性,强调了对海外公民安全负责的应是公民自己。
凌胜利也认为,在个人性突出的海外领事保护事件中,个人责任和国家责任分开是很有必要的。
网友对此表现了一边倒的支持
真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想的?
明确告诉你有危险不要去,就是要以身犯险!
又不是处于叛逆期的未成年人。
都是公共资源,都是纳税人的钱啊!
可以想象外交部也一定是非常无奈啊!
所以,巨婴们,自作孽不可活!你们自己的锅自己背!
你呢,你对这草案有什么意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