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支持华人参选符合我们的华人的整体利益。这我就要问了,我们华人在加拿大,到底有没有作为一个族裔的集体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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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七八年前的一个冬天的早晨,我把车停在Brentwood Ctarin站的停车场,之后去站台赶车。当我我夹杂在人流中经过天桥的时候,迎面走过来一位貌似华人的中年男子,目光扫描着每一位步履匆匆的行人。当他看到我的时候,像是发现了目标一样向我走来,对我说:我今天忘带钱包了,能不能给我几块钱买张车票。我于是把钱给他,他道谢之后去买票,我为能帮助到他感到高兴。
四五年之前,我媳妇去FortMc的现场出差,在营地熙熙攘攘的人群中,遇到了一位华人,俩人一见如故的站在那聊了差不多半个小时。跟我媳妇一起出差的同事很奇怪,问你们以前认识吗?我媳妇说不认识。同事于是很诧异,他很难理解两个素不相识的人,怎么可以如此地信任对方? 我媳妇说这是“Minority advantage”。
以上两个小故事是想说,我们在海外的华人,尽管有时候不齿于我们同胞的某些习惯,但是作为少数族裔,我们更会对自己的同类有一种不经大脑的接受,没有理智的信任。这不得不说是我们作为少数族裔的优势。
我们常常为自己的同胞在海外的成功感到骄傲。就像姚明去打NBA,事实上跟我们半毛钱关系没有,但还是有无数的不管是不是喜欢篮球的人都变成了火箭队的粉丝。姚明的每一场胜利都让我们血脉贲张,他冲击决赛的每一次铩羽而归都让我们扼腕叹息。
同样,当我们华人有人挺身出来竞选政府议员,不甘于只做顺民而争取跻身于政策制定者的时候,我们都会为之一振。比如最近轰轰烈烈的栾晋生再次竞选省议员的活动。
哦,除了栾大叔,好像还有一位叫做翁雪儿的妹子。
为之一振的结果,是我们华人对他们的支持,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
事实上,这种华人对华人候选人的支持,往往是盲目的,没有经过思考的,完全是出于同胞的感性。
当然,出于感性并没有错。Daniel Kahneman在《Thinking Fast and Slow》中说,我们平时大部分的决定看似理智,其实是出于直觉。
然而,支持哪位候选人是关系我们切身利益的问题,我们可以发于直觉,但不能止于直觉。我们必须思考,华人一定要支持华人吗?
我觉得不是,得看这个候选人能否代表我们的利益。NDP没给我创造工作机会,还想方设法地拿走我的钱去给自己买好名声,我恨得他牙根痒痒。如果有这么一位NDP的华人代表,我自然不支持。
有人说,支持华人参选符合我们的华人的整体利益。这我就要问了,我们华人在加拿大,到底有没有作为一个族裔的集体诉求?事实上,华人群体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群体,因为生活经历、文化水平、经济收入、来源背景、意识形态和宗教信仰等因素的不同,我们的政治诉求会有很大的差异。
那么,我们华人究竟有没有共同的利益诉求?
有,那就是咱这政治地位急需提高。
很多移漂泊海外的华人,打心眼里没把这当家,比如说我,我一直觉得我家在中国,在河北农村,跟王宝强是邻居。加上几千年专制体制造成的争做良民的思维,造成了我们非常淡漠的参政意识,我们不投票,不竞选。
对政治淡漠的结果是,当政的议员并不在乎我们华人的利益,因为人家不是我们选上的;竞选的议员不在乎我们的利益,因为我们不会投票,不珍视自己手中选票的权利。
所以,在别人都死乞白咧地争取社会资源的民主国家,逆来顺受的华人的利益常常被忽略,华人的发展往往受限制,无端的屎盆子倒是屡屡扣在我们头上。
比如印尼华人控制了这个国家80%以上的财富,却受到排华打击甚至血腥屠杀;2008年美国的金融风暴中,罪魁祸首的大银行获得政府救助,而唐人街一家华人小银行却成为唯一被政府起诉的金融机构。就在我们身边,因为政府没有代表华人的声音,Edmonton唐人街附件被安排了三个毒品注射站;包括前一段时间,亚洲人被多伦多未成年的女孩污蔑为剪头巾事件的嫌疑犯。
你不关心政治,政治会关心你。长此以往,我们不知道还会有什么样的罪名和不公众的待遇在等待我们。
所以,提高我们华人的社会影响力是我们当前的整体共同利益。这就需要我们华人积极参政,最首要的是我们需要投票。需要让那些候选人意识到,他们想要申请的职位,咱也是面试委员会的一部分,他们需要哄咱高兴。
另一方面,我们需要培养和支持华裔政治明星和政治领袖,期望他们代表华人在议会内部维护我们的利益诉求,期望他们带领华人参与社会活动以证明我们不可忽视,期望他们代替老移民提携新一代华人更积极有效的投身政治。
如果这次华人成功当选,除了议员的常规职责之外,他们可以满足我们华人对他的特别期望吗?这是整个卡城华人都需要关注的问题,不管你在不在他的选区。
栾晋生在华人圈里挺有声望,而且曾经担任过一届省议员,再次当选的可能性很大。请诸位留心这位已经有些谢顶的中年大叔,咱好好观察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