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2018年G30国际银行业研讨会上,出现了一个新的热门词汇,即“竞争中立(competitive neutrality)”。这是中国央行行长易纲首次对国企“竞争中性”原则进行表态。墨尔本大学教授、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前主席Allan Fels表示,这可能是中国向前迈出的“一大步”。
美国政府指责中国经济由国有企业所主导,很多在全球排的上名的中国大型企业几乎都是国有企业。去年,中国国有企业收入达到3.38万亿美元(4.73万亿澳元)。除了对华进口商品加征关税外,美国还希望世界贸易组织(WTO)制定新的规则,以遏制中国的国有企业。至于这么做的理由,美国声称,中国国有企业与美国企业之间的竞争不公平。
和美国不同,中国央行行长易纲宣布,中国政府正在考虑实施“竞争中立”的政策。这个词在本周中国官方报纸的头版引起了强烈反响,商业杂志《财新》称,这个概念实际上是澳大利亚政府于1996年首次提出的。
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前主席Fels教授参与过中国2008年《反垄断法》的起草工作。在接受澳洲媒体采访时,Fels说道:“十年过去了,中国需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完全采用竞争中立将对国有企业在国际上的可接受性产生很大影响。”
同时,Fels也指出,竞争中立需要中国政府终止对国有企业的补贴,尤其是“亏损补贴”。他说:“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强大的政治意愿。这是非常必要的一步。”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ANU)东亚经济研究所所长Peter Drysdale则表示,澳大利亚居民应该很熟悉“竞争中立”这个术语。
20世纪90年代中期,澳大利亚开始了一系列私有化,生产力委员会内部设立了一个竞争中立办公室,他们持续调查对国有企业的投诉,审查他们是否因为自己的所属性质而获得了不公平的优势。
Drysdale表示,关键问题是国有企业是否按照市场原则经营。中国央行行长使用这个术语是“一个重要的进展”。他说:“这是往前迈出的一大步,但是同时也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
中国商业杂志《财新》在一篇社论中写道,由于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但也担心国有资产被低价出售会遭到报复。
社论表示,国有企业改革现在已经成为“经济改革的一个关键方面”。
Drysdale表示,这个问题应该通过世贸组织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来解决,而不是在特朗普的胁迫下完成。
在澳大利亚,中国私营公司比中国国有企业的投资更多,这可能不是一个紧迫的问题,但是在美国更具紧迫性。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运营的一个关于中国在澳大利亚投资的新数据库显示,2014年至2017年间,234笔交易中有15%涉及中国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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