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坞曾经拍过一部贺岁大片《小鬼当家》(Home Alone,也译作《独自在家》),总是又被电视台翻出来一遍遍地播。
《小鬼当家》说的是纽约一家人圣诞节前出国旅行,激动中把小儿子“忘”在了家里。剧中6岁的小男孩人小鬼大,白色圣诞中独自看家,把企图偷鸡摸狗的盗贼打得落花流水。
《小鬼当家》一炮走红,好莱坞连拍续集。于是小男孩的父母一点不吸取教训,一如既往地把小儿子“忘”在家里,小鬼继续独当门户,本事越来越大。
好莱坞的剧本与美国社会的实情有多大距离,我不敢妄加评论。但是,如果“独自在家”的事发生在英国,父母是要吃不了兜着走的。
十年警告
乔安(化名)早上送6岁的儿子上学时才突然记起,学校当天临时关闭。
乔安已经预定了一堂驾驶课(英国学驾驶都是教官把车开到家门口,学车者直接在教官陪伴下上路学),而且是转天路考前的最后一次热身。她一咬牙把6岁的儿子独自留在家里。反正只有45分钟。
乔安离家期间,一个护士打来电话安排给她儿子打预防针。乔安的儿子也是人小鬼大,接了电话并告诉护士只有他一个人在家。护士立刻打电话报警。
45分钟后乔安回来,警察已经站在家门口。警察要乔安到当地警察局“说清楚”。乔安承认不妥并接受了警察的“警告”(Caution,警方正式的纪录备案)。
乔安没有料到的是,档案里的警告会影响她想做精神健康护士的计划。她申请了5所大学,4所都因为这个警告而没有录取她。
乔安版的“小鬼当家”发生在十年前。乔安的儿子现在16岁了,乔安求职时却仍然受到档案里背着的警告的影响。
“没收儿子”
文森特(化名)将自己9岁的儿子留在家里,与另一个也是9岁的男孩儿作伴,自己出门办点急事儿。
两个小男孩在花园里拿着放大镜玩儿。太阳光透过放大镜聚焦点燃了花园栅栏。邻居报火警叫来了消防车。消防员发现只有两个小孩儿在家,又叫来了警察。
结果,文森特的儿子被当地政府的儿童保障部门“没收”,交给寄养家庭抚养。当文森特终于被社会部门认定作父亲“达标”、重新“要回”了儿子,几年的光阴已经过去。文森特父子永远失去了一段最宝贵的时光。
文森特一直很愤怒,他觉得地方社保部门小题大做反应过度。文森特的选区议员正在用他的例子说明,英国模糊的相关法律造成的困惑。
法律模糊:讨个说法
英国有关的法律太模糊,容易让作父母的陷入“误区”。
按照英国的《儿童与年轻人法案》(Children and Young Person Act),在没有父母监管的情况下,“如果可能给孩子造成不必要的痛苦或健康损害”,父母可以被依法起诉。
问题是,什么是“不必要的痛苦”?有“必要的痛苦吗”?对“健康损害”又怎么界定?
更令人困惑的是,相关法案对孩子到几岁可以或不可以独自在家,没有一个明确的年龄界定;这属于民事问题还是刑事问题,也不清楚。
英国教育部说,孩子多大可以单独在家、独自在家能呆多长时间,法律虽没有明确界定,但法律明确的一点是,如果孩子的健康或安全因此受到损害,作父母的会遭到起诉。
换句话说,如果你把孩子单独留在家里,只要孩子不淘气老实呆着,又没有被邻居或路人发现打小报告,天知地知你知孩子知,你就没事。万一孩子惹了祸招来了警察,你活该倒霉。
对一个法制的社会、对保护儿童安全的头等大事,相关法律如此模糊,是可忍孰不可忍。
目前,已经有议员日前在英国议会下院提出辩论动议,要求就相关立法和惩罚尺度作出澄清、政府对儿童什么年龄可以单独在家、可以单独在家呆多久,提出一个明确的界定。
如果辩论清楚了,作父母的心里也好有个谱。不过,当初的“法律模糊”恐怕不是立法者草率,而是有些事只能“模糊”着吧?
文章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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