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 今日悉尼,悉尼星尚
如今,代购真的是越来越不好做了
国家管的太严,一些真代购辛辛苦苦人肉背回的东西,竟然都要被收税了
我们先来看看最近两个月国内机场是怎样的“人间地狱”
一个航班所有人挨个开箱检查
一个万宝龙的包包也要被罚
面膜拆开一片片算税费,三盒面膜硬是罚到1万元
代购们都开始表示太难做了
然而就算到了现在,还有不少代购心存侥幸,觉得又是媒体在虚张声势骗热度
但是,今天小编就告诉你,更严格的电商法来了:现在就算是回国给亲友带礼物也要缴税了!
如果你还觉得你和那些职业代购不同
他们买东西回国是卖!是赚钱!
而你只是给亲朋好友捎礼物的话
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不管你是出于什么原因买礼物回去,都会被税!
在新规中,只要境外购物达到一定数额将被认定为“电子商务经营者”
也就是说,你带东西给谁都无所谓,关键就是:有没有达到"经营活动"的基准!
那么到底何谓"经营活动"的基准?如果满足下面一条,就算是"经营活动"了。若不如实申报纳税就会遭遇重罚,并且最高可达50万!
境外获取物品总值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如果境外获取物品超过5000人民币以上,换算就是约1000澳币以上,就要申报纳税。
有些小伙伴以为不在境外买而是在免税店买就可以逃过纳税或罚款
而事实上,《电商法》早就想出了法子来整治这一招了:非免税放行物品连同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的,仍予以免税放行
也就是说境外获取物品+免税店产品,如果超过8000人民币,就必须申报纳税!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但!非居民旅客携带2000元以上的自用物品,请纳税!
"非居民旅客"是指进境居留后仍回到境外其通常定居地者。举个例子,那些长期定居在澳洲的华人华侨,只要大家回中国探亲或旅游,基本上都属于非居民旅客
可能很多小伙伴都想说:以后只要少带点东西,或者带点便宜的东西回国作为手信送人还是没问题的。例如澳洲的绵羊油、木瓜膏,好用且不贵!
但是这条法律,告诉所有人,千万不要太天真..如果有大量重复或者未开封的物品,仍极有可能被海关判定为"经营活动"!
就连明星也不会别放过..
不管你带的东西总价值多少,如果有以下这些产品,你就必须主动向海关申报,否则就会面临重罚了。
海关20种必征税产品: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以下是中国官方入境解释,请收藏!
而到了这里,还有人觉得:没事,只要不被工作人员抽到就行!不慌
然而你们忘了现在是科技时代了——国内各大机场都已经陆续启用“AI人脸识别系统”!
根据过关次数、过关时间自动判定,基本上一抓一个准
所以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总结为以下这么几个情况:
想给亲戚带礼物,可以!——必须低于5000元人民币!(约等于1000刀,具体看汇率)
带回去的物品≥ 5000元人民币!——不好意思,小黑屋里喝杯茶
境外物品总值+免税店 ≤ 8000元人民币——安全通过!
澳洲华人回国给亲戚带礼物!可以——但是不能超过2000元人民币!
所以,在此小编提醒大家:现在正值留学生年底回国的期间,各种亲朋好友都来请你帮忙了….但是大家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按照上述要求严格控制自带物品的额度!
资料来源: 今日悉尼,悉尼星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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