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分散”按字面意思就是以较小的金额,分散投资在多个投资产品中。小额分散能让出借人多元化的有效分散投资风险,是一种被监管意见要求的P2P经营模式。“小额分散”是能全方位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体现出普惠金融的“普惠”特点。
根据监管要求,P2P必须退出大额贷款领域,而转向小额分散的新兴领域,这其中包括小额现金贷、消费金融、车抵贷、农村金融等。
2014年9月,在互联网金融创新与发展论坛上,时任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阐述了对P2P行业的十大监管思路,第一次提出P2P需要坚持小额化,坚持普惠金融。
当时P2P行业发展正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时期,各机构和平台都在探索符合自身发展的模式。在业务规模问题上,行业也正经历着,是应该注重大额业务还是专注小额发展的选择与分流。
大额业务操作成本较低,但考验平台实力,由于贷款集中度较高,受行业景气或地区事件的影响较大。小额化贷款尽管在人力、开发和风险控制方面的成本较高,但能够较大程度分散平台的系统性风险。“坚持小额化”的监管思路,对于明确P2P行业发展方向具有引导意义。
对于大多数的小微企业来说,融资困难仍是摆在他们面前的一道难题。传统银行由于手续繁琐、审核严格,很多小微企业只能敬而远之。因此,互联网金融被寄予厚望,希望能够帮助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如果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资金撮合对接的模式,确实能匹配到有投资需求的投资者和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从而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度和融资成本,那肯定有利于促进社会资金的高效流转,回归实体经济、促进实业发展。”
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面简称办法)。至此,网贷平台监管办法正式宣告落地。
办法明确了"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控制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及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
具体而言,"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钱夹严格按照标的符合小额原则,项目金额小于等于20万时,收款账户可以是个人账户或企业账户;项目金额大于20万时,收款账户必须为企业账户。
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可以有效地防范风险过度集中,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从借贷额度来看,一般网贷平台可以服务的企业也就是小微企业或者个人。
互联网金融是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普惠金融在资产端的关键就是小额分散,这一规定使得互联网金融进一步回归普惠金融的本质,顺应普惠金融的大趋势,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