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twoeggz.com)
代购“好日子”到头的说法喧嚣尘上,
但具体实施后的《电商法》将
如何影响代购、微商、直播营销
及寻常消费者,
让我们看下去!
中国消协、新华网权威解读
——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及监管措施
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我国首部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将正式实施。
(图源:hhrchina.com)
以下小编带大家看看中国消协对该法的权威解读,助大家理清思路!
(图源:澎湃新闻)
第九条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因此,作为经营者不区分线上线下、传统与电商,只要生产经营满足收税要求就应当缴纳税款。
(图源:快科技)
不仅是在国内电子商务平台,例如淘宝、京东开店的店家,而且那些利用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服务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
这意味着从事个人代购、微商也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依法纳税。
(图源:微澳洲)
那么明确了该法的管理对象,让我们了解一下管理措施:
根据《电商法》第 10-12 条,国内电商平台,例如淘宝、京东等开店的代购,需要注册营业执照,并需依法缴税。此外,还应取得相关许可证,食品店需食品许可证,奶粉店需婴幼儿食品和奶粉许可证。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的奶粉保健品之类不得销售。
《电商法》实施后电子商务经营者会受到严格监管,一旦违规将面临最高 200 万罚款。
小伙伴们可能迫不及待要问,
讲的似乎都是国内,
那我在国外还能做个人代购吗?
(图源:托马网)
第十七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三十九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
第八十一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或者擅自删除消费者的评价的。
第八十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罚。
取材:新华网、315law.org.cn,工人日报,英国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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