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不动产有一些专有名词跟国内不一样哦,想要置业日本的朋友们快来了解吧~
租赁篇
1. 敷金
在中国叫押金。通常在契约时, 房客提前交付房东1~2个月相当于房租的金额。房东必须将扣除掉修缮费用后剩下的敷金在期满时退还给承租人。
2. 礼金
除了押金以外, 在日本签订时客人会将相当于房租的1~2个月的礼金付给房东。和押金不一样的是, 礼金不会退还给房客。但是必须注意近些年来也有许多礼金为0。
3. 仲介手续费
透过仲介公司买卖不动产或缔结承租契约时将会产生仲介手续费。买卖超过400万日圆以上的金额, 通常会收(3%+6万日圆+消费税)的手续费, 若是租赁, 则收取1个月房租加消费税作为手续费。
买卖篇
1. 订金
订金为签订买卖契约之前所缴交的部分款项。剩下的尾款将于交屋时支付。99%以上的日本不动产一般都是收取房屋总价的10%为订金。
2. 重要事项说明
依据日本的宅第建物取引业法规定, 不动产在买卖、出租时必须对建案的各种重要事项做说明。法律规定重要事项说明必须由宅地建物取引主任者在说明书上签名盖章后交给买主, 再进行口头的重要事项说明。
物件说明
1. “徒步XX分”
在说明日本不动产时图纸上所用的“徒步XX分”是以1走80米来计算。
2. 管理费
为管理公寓大厦的费用。使用于管理员的人事费、清洁费等。房主必须每月付的金额。(相当于国内的物业费)
3. 管理准备金
为开始管理公寓大厦的费用。用在例如管理大厦时所需购买的备品等。屋主在购入房屋之后须缴交之一次性款项。
4. 修缮积立金
为修缮公寓大厦的费用。根据长期修缮计划所需的资金, 以长期累积的方式收集。屋主必须每月付的金额。(别墅除外,自行判断)
5. 修缮积立基金
为因应因地震等的灾害而突然需要建物修缮时, 除了每个月的修缮积立金之外, 预先将金额收集后再开始累积。屋主在购入房屋时须缴之一次性款项。
6. 管理委员会
集合住宅是由各位屋主设立、营运之管理委员会管理。管理委员会采多数决的方式做营运和管理, 屋主将可使用自己的决议权, 参与管委会的营运。(比如都市团地机构,都营住宅等。)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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