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的民主主义者所尊崇的:英国宪政制度基石—《大宪章》

2015年06月03日 英国驻上海总领馆



6月,英国女王又迎来了她的官方生日。今年,英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将举办一场极具中世纪风格的女王生日庆典,这是为了迎合英国《大宪章》800周年的主题。最尊敬的坎特伯雷大主教Justin Welby大人也将特邀出席生日庆典。


从1215年到2015年,已经走过800年的《大宪章》和英语一样,被认为是英国最重要的文化贡献。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走进它,了解它。


什么是《大宪章》?


Magna Carta的意思是“大宪章”,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文件之一。《大宪章》最初是为了解决一场政治危机,于公元1215年,由英格兰国王约翰签署的。它是历史上首次确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的文件,即便是国王,也必须遵守。尽管在公元1215年至1225年,《大宪章》三分之一的原文文本被删除或者修改,而且几乎所有的条款已经在现代被废除,《大宪章》仍然是英国宪政制度的基石。



1215年的《大宪章》副本仅存四份:一份存放于林肯主教座堂,一份在索尔兹伯里主教座堂,另两个文本则被保存在伦敦的大英图书馆。



《大宪章》说了什么?


当1215年,《大宪章》首次由英格兰国王约翰颁布的时候共含有63个条款。其中,大部分条款都针对于人们对约翰国王统治的不满而制定的。八百年之后,只有其中的三个条款仍然被包含在英格兰法律之中。其中一项条款捍卫英格兰国教会(英格兰圣公会)的自由和权利,另一项条款则确立了伦敦及其他市镇的自由和税率自治,但最著名的条款是:


“任何自由人,如未经其同级贵族之依法裁判,或经国法判决,皆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流放、或加以任何其他损害。” ——译者:李霞,中国法院网


这项条款给所有自由人享受公平司法和审判的权利,然而“自由人”在中世纪的英格兰仅是总人口中的很小一部分,大部分的平民都是没有自由权利的佃农。



影响和传奇


《大宪章》时常被认作是英格兰民主的基石。事实上,所有的条款在1215年仅仅适用于很小一部分人口。《大宪章》的修正版分别在公元1216、1217、1225年,由英格兰国王亨利三世签署发布。其中,1225年的《大宪章》修正案在1297年被入录于英格兰“法令汇编”。



在1508年,《大宪章》首次被印刷,这巩固了它在英格兰法律渊源中的地位。在之后的三个世纪里,它启发和鼓舞了大不列颠和北美的人民主张保护个人权利的精神。比如,威廉·佩恩在宾夕法尼亚法典(1682)中效仿了大宪章;托马斯·杰弗逊,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者,则受到了《大宪章》极大的影响。


从1215年到2015年的数世纪中,《大宪章》中的文字已经启迪了无数的社会运动、社会改革和法律制定者,从托马斯·杰弗逊到甘地,从罗斯福到曼德拉。八百年后的今天,《大宪章》仍然深深地同自由与法治联系在一起,在世界各地的法庭中被引用。


“《大宪章》、《权利请愿书》、《权利法案》都是受到全世界的民主主义者所尊崇的文献。” ——曼德拉于1964年4月20日瑞佛尼亚审判中


本次英国女王生日庆典,我们还将特地邀请英国年利达律师事务所,为我们现场带给更多关于《大宪章》的介绍(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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