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12年7月9日新移民法规定,配偶签证需担保人提供最低收入18,600英镑的证明起,无数家庭都为之落泪。如果配偶申请人膝下有子女的,则要求的资金数额更多,一名子女的必须另外追加3,800英镑。此后,每多一名子女,其需要追加2,400英镑,如此类推(详见下表)。
配偶申请人膝下子女人数 | 配偶申请人最低年收入(英镑) |
0 | 18,600 |
1 | 22,400 |
N-1 (N≥2) | 22,400+2,400×(N-1) |
如果配偶申请人最低年收入不足,其可用存款进行补足,但需要至少6个月固定的16,000英镑存款额。其补足金额将根据所短缺的数额乘以2.5再加上16,000英镑进行计算。例如,英籍配偶申请人年收入为18,000英镑,则其短缺的600英镑需要不少于6个月的定期存款17,5000英镑来补足。此外,新法还规定,该配偶申请人的年收入仅参照英籍担保人的收入水平,非欧盟配偶无论薪水高低,都不予参考。
移民观察站数据显示,基于此规定,英国在职的61%女性和32%男性都无法满足配偶签证的规定。在英的华人当然也深受其害。据悉,大多数在英华人都从事非高技术或非高回报行业,例如餐饮,旅游和家政。以一个在餐饮店打工的职工为例。通常一个有身份的全职服务人员一周的税前工资约是300英镑,一个月则为1,200英镑,一年税前年薪约为14,400英镑,远低于配偶申请人最低年收入标准。
然而这一看似严酷的规定在2013年被业内人士简称为MM的最高院判决所挑战。该案例中有三位上诉人,其中两名为巴基斯坦裔英国公民,一名难民。最高院法官Blake认为,该项最低工资要求违背人权法且不合情理。对于英国公民而言,由于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他们不得不忍受与配偶分居两地之苦。而对于难民而言,其夹杂在离开其寻求避难国与配偶团聚或留在避难国与配偶分离的两难抉择中。Black法官的判决给了许多想申请配偶签证的家庭以希望。
然而,2014年7月11日移民局部长对MM案上诉结果出炉,三个法官一致通过了移民局部长的上诉申请,根据移民局部长的几个主要申请做出了以下裁定:
支持了Black法官对新法的本质和目的的界定,即此规定降低了国库压力且提供了一个更好的机会让非欧盟配偶融入英国社会。
根据普通法要求,移民局部长有权执行一项法案,只要其没有根本的不合理,即便其违法约定的权利也具有执行性。
否定了Black法官对该最低收入有违人权的判决。上诉案主审法官认为,Black法官不应该在判案时参杂个人对此规定的理解,除非该规定存在本质上的不合理及不公平。移民局之所以拟定此规定是从利益关系方和社会整体考虑的,该最低标准存在其合理性及公平性。
第三方资金提供规定并非如Black法官申称的不合理。
最后,如果要求在最低工资项下针对不同人群进行规定,这才是真正的歧视而并非因此消灭歧视。
该判决通过后,配偶签证的最低工资要求的合理性以及合法性被加强,对不少普通家庭而言,团聚梦将或许只是梦一场。但事实无绝对,毕竟还可以用个人存款对最低收入短缺进行补足或尽快找一份适当薪水的工作。因此,如果配偶申请人最低工资不达标时,需要尽早进行准备,以确保其在申请前六个月达到补足金额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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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艾莉, 居英15年从事移民工作和移民法研究逾10年,邦德律师行出庭移民法律顾问 英国移民律师协会资深会员 微信ukchatbo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