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欧洲案例,‘Surinder Singh’路线的变化
在我们2013年12月17日的新闻里提到,英国政府修订了《2006年移民管理条例(欧洲经济区)》。其中最重要的变化是第9章,英国公民的家庭成员于2014年1月1日起将如何受到‘Surinder Singh’的影响。现在欧盟法院大审判庭已经给出了新的案例来解释更改后的“ Surinder Singh”路线,并设置了重要的新指引来约束和解释该法案。
在我们解释新的案例及指引前,我们想要解释一下‘Surinder Singh’路线的变化,但是如果您已经对‘Surinder Singh’路线有所了解,那么您可以直接阅读标题为O V荷兰(案例C-456/12) 的最后一节。
Surinder Singh’路线
是一种让英国公民使用欧洲经济区条例,而不用遵循严格的英国移民规则,使他们的非欧洲经济区家庭成员可以到英国。作为一个英国公民,只要他们在一段时间内在其他欧洲经济区国家有工作或为自雇人士,他们便可行使欧洲经济区条例的自由行动权力,把他们的合法家属申请到英国,与家人团聚。
‘Surinder Singh’路线的好处包括申请人及其家属将不受移民规则规则附录FM-SE里非常严格的财务要求而影响申请。
《2006年移民管理条例(欧洲经济区)》修订后的新要求
根据第9条的新规定是,英国公民的生活的重心已转移至他/她工作或为自雇人士的欧洲经济区成员国。英国公民生活的中心是否已经转移到另一个欧洲经济区成员国的标准包括:
居住在欧洲经济区国家的时期,该英国公民有工做或为自雇人士;
英国公民的主要居住地的位置;
英国公民融入欧洲经济区国家的程度。
O V荷兰(案例C-456/12 ) 运用在新的指导案例
这个案例将成为‘Surinder Singh’路线的指引案例,也将应用在将来‘Surinder Singh’路线的申请。案件及新指引情况为:
居住在欧洲经济区国家的时间最少是3个月
欧盟的任何公民都可能受益,而不仅仅是雇员或自雇人士;
必须“加强或建立”定居期间的家庭生活 ;
滥用规则是不能允许的。
这个案例已经给出关于‘Surinder Singh’路线的居住时间最少是三个月,并要求在该居住时间里必须“加强或建立”家庭生活。
Law Firm Ltd有足够的经验协助英国公民通过欧洲经济区移民法案申请家属到英国,我们乐意为您提供相关的咨询。您可以通过Skype或者到我们的伦敦总部或莫斯科办事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