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第二财长对引争议税收局修正案作澄清

2014年06月19日 英国注册独立董事协会



马来西亚财政部计划下周修法授权内陆税收局进行投资,结果引起争议。马国第二财政部长阿末胡斯尼昨天表示,内陆税收局无权直接使用纳税人的税金去投资,但政府每年给该局的拨款扣除开销若有余额,就可用来投资。

阿末胡斯尼昨天在记者会上,针对财政部将提呈国会二读的2014年内陆税收局(修正)法案,作出上述说明。

根据早前的报道,该法案其中一项争议是,政府将在税收局设立一个投资小组,并允许小组使用税金投资经过财长核准的项目,包括贷款给政府。他强调,内陆税收局不能动用税金来投资。

财政部副部长阿末马斯兰前天也表示,税收局每年将分配到税金总额的1.5%,扣除缴付给约11000名职员的工资和其他开销后,余额才能用来投资。

此外,阿末胡斯尼昨天也表示,内陆税收局收取纳税人的税金,必须汇入统一基金,成为政府的收入。他说,这笔税款是政府的,该局无权动用。

他表示,内陆税收局所谓“投资”,包括税收局(或各地分局)目前如果租用建筑物办公,一旦政府的拨款有余额,该局就能购买自己的建筑物。

阿末胡斯尼指出,这是政府机构迈向财务与人事自主的做法,目前包括国民储蓄银行(BSN)、农业银行(Agro Bank)和雇员公积金局(EPF)等皆如此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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