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的现在,我还坐在北京大学的图书馆里,十指飞快地在键盘上进行着备考GRE的作文练习。Issue和Argument的几百个题目已经在心里都过了一遍,脑子里充斥着各种“精华模板”——碰到什么类型的问题,要用什么句式来答;用什么句式开篇,会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怎样明确地在文中列出一二三,让考官一眼就看出我的论点和论据?
在那个时候,英文写作对我而言,与其说是创作,不如说是套公式。有几句常用的模板,有几个万能的例子,拼装组合一下打出来,就是一篇作文了。6月份GRE考完后,因为Argument里的论点完全论证反了,作文成绩非常不理想。几个月后的托福,作文却拿了满分。这样的起起落落,让我觉得英文写作愈发扑朔迷离。什么是好的作文?怎么能写出别人那样活色生香的文章来?英语文章的好坏在我自己心里全无准绳。由于那时还没有开始系统地阅读英文的新闻报道和长篇幅的文学作品,连可参考的范式都很有限。
如果那时你告诉我,以后我会成为一名用英文写作的自由撰稿人,我肯定以为你在开玩笑。也正因为如此,当我上周读查建英女士的英文书《弄潮儿》(Tide Players)时,简直如遇知音:她说自己刚从北大毕业到美国念研究生时,连肥皂剧的英文俚语简称是“soap”都不知道;却在十几年后写了她第一本英文书《中国波普》(China Pop),讲的正是肥皂剧和小报如何影响了中国的当代文化。这种转变令她自己也觉得不可置信。
系统地开始英文阅读,是提高英文写作的第一步。非英语母语的人用英文写作,最大的障碍可能不是逾越语言壁垒,而是以英语读者能够接受的方式思考和写作。如果只是把我们习以为常的中文表达翻译成英文,比如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thoroughly implement the scientific outlook on development——字面上是没有错,但是别人读起来的感觉就好像我们今天读“白头山天降伟人”一样。与中文写作相比,英文写作会少很多主题式的表达,而是通过人物、细节这样润物细无声的描述传达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这个和辩论有些像:如果你有一个论点,必须要跟上相关的论据,人物事例也好、数字趋势也好,否则光喊口号是无法说服读者的。
要完成这种思维模式的转变,最快的办法莫过于读英语社会中最流行的书,因为在某种程度上这些书代表着社会的思考方式和方向。我一度以《纽约时报》的畅销书榜为参考,按照非虚构类图书的排名来读。大约在大三结束的时候,我才开始系统阅读。刚入手时很困难,读得很慢,读一页大约要3分钟,一天读上个30页就觉得很累,而且读到后面的时候感到自己只是在读字面意思——明白每个单词说的是什么,但是作者想表达的东西已经淹没在弯弯曲曲的英文字母里了。
后来我改变了读书的策略,只挑自己最感兴趣的话题,因为我发现好奇心的驱使可以降低甚至消除英文阅读带给我的疲倦感。我始终记得《魔鬼经济学》(Freakonomics)和《超级魔鬼经济学》(Super Freakonomics)这两本书,它们所讨论的社会话题之有趣,细节佐证之丰富,让我完全忘记了在用非母语的语言阅读:学校老师和相扑选手的共同之处、为何毒品贩子还住在家中、为什么自杀式炸弹袭击者需要购买人寿保险……在读完这两本后,我又紧接着读了原《华盛顿邮报》记者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Malcolm Gladwell)的三本作品《引爆点》(The Tipping Point)、《异类》(Outliers)和《决断一瞬间》(Blink),同样是用让你惊诧的小细节分析有趣的社会问题——他梳理了成功人士中在1960-1970年间发迹的一代,包括披头士和比尔·盖茨,并分析为什么说所处的年代,而非智商,对他们的成功至关重要。可以说,这五本书几乎消除了我对英文阅读的恐惧感,我在陌生的语言国度里终于和中文阅读能带给我的快乐相逢。
但是阅读仅仅是第一步。我相信在任何的学习过程中,“输出”都比“输入”更能确认你学到了某样东西。我开始在阅读的过程用荧光笔标出我喜欢的句子(是的,就是那种用真正的笔在纸上画出重点的传统方式),并在完成每天的阅读量后凭记忆将这些句子在电脑上打出来,供日后参考。完成一本书后,我会随性地写500字左右的总结,确认自己真正读懂了这本书——这个时候,你往往会发现,自己以为印象深刻的内容,在合上书不久后,就不记得了。这时如果翻阅读书笔记,就会帮助夯实作者的观点和写法在你脑海中的印象。不过在今天,我的阅读已经基本用Kindle电子书来完成,这样的阅读笔记我已经不再做了,取而代之的是和书友口头交流书的内容,以及通过Kindle高亮的方式保存我认为重要的观点。
书读得丰富一些,自然会有书写的冲动。很多时候人不表达,是因为没有什么好表达的以及不知道该怎样表达。读书在开启人思维的同时,也增加了我们对生活观察的敏锐度,加强了我们想要表达自己的欲望。写作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而且,你也许会发现,那种用人物、故事、细节表达观点的方式可能已经潜移默化到你的心里。关于写作,对于初始者的一个建议是:从500字的短文开始。和学术论文相比,500字很少,但是如果你想表达一到两个观点,500字已经足够论证。这样的篇幅,不会让人感到害怕,同时又是为更长篇写作打基础的合适长度。选择一到两个具体的观点,通过事实、引语、数据等方法进行论证,然后和英语为母语的朋友(或者学校里为国际生准备的语言辅导员)切磋句法和语法,反复雕琢。我第一次为英语的期刊撰稿时,是给《世界政策杂志》(World Policy Journal)写一篇3000多字关于中国农民工和城镇化的稿子。编辑刚刚告诉我他期望的长度时,我吓了一跳,从来没写过那么长的稿子!他告诉我不要担心,“就当成三个1000字来写”——那时我真庆幸自己已经经过了一些500到800字写作的训练。
另外关于训练本身——真的只有多写。阅读是必要的敲门砖,但是没人能只凭读别人的好作品就成为优秀的记者或者作家。精妙的词汇和简洁的结构,只有从反复训练中产生。而且克服对写作的恐惧,也只有不断写作这一条路而已。有许多个夜晚,我也对着电脑屏幕的一片空白感到愁苦万分,怎么落笔?怎么开篇?能做的只有先硬生生敲下一些字,然后再做改良。如果连字都敲不下,精雕细琢也无从谈起。
不过说到底,文字只是思想的一种呈现。GRE作文的模板,实际上不过是我们教育体系中一个看不见的“模板”的具体形式。我们喜欢猜“正确的答案”,喜欢猜得分点,喜欢猜老师想看到什么内容,喜欢套前人成功的样式,唯独忘记了我们内心真实的表达,原创的观点。就我个人和周边朋友的经历来看,英语考试和日常表达中,中国学生往往是阅读能力和听力胜过口头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问题的根源不在于英语表达本身,而在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阅读和听力,是“输入”别人的观点,自己只需要进行简单的消化;口头表达和写作,是“输出”自己的观点,需要更为完整的逻辑过程和自圆其说的能力。
在美国的课堂上,尤其是文科的课堂上,我从来没有听教授对学生说“你说的不对”——就算是再荒诞不经的想法,只要学生能够自圆其说,教授和同学都会给予鼓励,甚至认为这名学生有很强的创造性。再退一步,教授可能会说,“你说的没错,但是还有一种角度……”从而将课堂讨论引向他(她)自己的想法。这样的教育,不会批判某一种观点,因为观点总是主观的,只要你能捍卫自己的观点,就会有人赞同你的行为。在这样的环境下,学生会被鼓励自主思考,甚至强迫自己站到自己的对立面思考,让自己同时对多种观点保持开放的态度,并拥有捍卫任何一种观点的能力——这样一个思维模式的转变和思考能力的提高,是接受中国大陆教育的学生在提高英文写作中最根本的挑战。
语言,只是一种工具而已,是你思想的载体。
在纽约将近两年的时间里,我去过不少活动,听到操着不同口音、有着不同英文熟练程度的人演讲或者座谈。无一例外地,最吸引别人的是讲话人讲话的内容。无论语法多么糟糕,或者口音多么重,如果讲话人有独特的经历和想法,照样能把台下以英语为母语的观众吸引得牢牢的。相反,我也见过许多美音发得漂亮极了的、但是内容空洞无物的演讲人。活动结束后,观众之间会耳语:“你觉得他知道自己在讲什么吗?”换成写作,道理是一样的。语言总有你的编辑或者教授帮着润色——即使写得不如母语者那般精妙流畅,也总带有中国味道的写作特色。但是观点只能源于你自己:在落笔之前,你用力思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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