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申请I-526之后如何拿到美国旅游签证

2015年07月24日 美国移民咨询



I-526: EB-5投资移民申请表格(第一阶段有条件绿卡申请表)

  I-526的申请时间还是长的,(点击阅读原文查看EB-5最新审案速度这么漫长的处理时间当中,可以在美国领事馆申请旅游签证吗?律师界的通常看法是有风险。

这是因为移民倾向 – Immigrant Intent。申请留学签证的DS-160表格上有这个问题Hasanyone ever filed an immigrant visa on your behalf with USCIS? 答YES,通常会被认为是移民倾向;答NO,是不实回答。这样使得已经申请了I-526的申请人比一般人更容易被拒签。

  I-526表格申请的是EB-5投资移民签证。移民签证(IV)非移民签证(NIV)是两个对立的概念。诸如旅游签证,或者留学签证,都是属于非移民签证,是短期进入美国的签证。获得旅游签证的前提是签证官判断该申请人是不是会按时离开美国。而一个处理中的I-526在多数情况下恰好说明该申请人可能不会离开美国。请注意:非移民签证(NIV)也有3个类型是可以容许移民倾向的 – 它们是H-1B工作签证,L-1跨国公司工作签证,和K-1美国公民未婚妻签证。持这些签证的申请人不受移民倾向限制。

  领事馆的美国签证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在一部分案件中,我们看到是签证官一旦看到申请人有I-526申请。就立即拒签。而另外一部分则是明明知道有I-526申请,还是批准了旅游签证。


美国签证官到底用的是什么标准呢?


  美国的移民法并不是铁板一块。被拒绝的旅游签证申请都是被签证官认定有在美国申请调整身份的倾向(Intent to Adjust Status)。这个概念的法律出处是9 FAM 第41条 11款第 N1.3小节。调整身份和通过美国驻广州领事馆是相对而言的,指的当I-526批准之后,而且排期许可的情况下,向美国移民局提交I-485表格,要求转换身份,成为有条件的永久居民。调整身份和通过领事馆申请相比最大的好处是快。目前我们在美国境内提交的I-485的平均处理时间是4-6个月;而通过广州领事馆一般是9-12个月(这里计算的时间自I-526批准之后起算)。换句话说,调整身份就是走捷径。

  当签证官看到DS-160申请表上申请人对是否有移民申请的问题,回答“是”的时候,按照美国移民法,签证官还要同时审查该申请人是否有在美国申请调整身份的倾向。只有该申请人同时具有在美国申请调整身份的倾向,签证官才能合法地拒绝旅游签证。


作为申请人的对策是什么?


  • 1.碰运气 - 是的,没有开玩笑。当你的护照上有2个以上到美国的旅游签证,而且改满过去到美国的入境章,你确实可以碰运气。你过去的优良记录足以说服签证官你不会违反规定。你有足够的底气,可以直接申请。



  • 2.明确去美国干什么 –去美国购物的最好备好购物清单和购物地点。来旅游的,带好行程和旅馆的预订。看朋友的,朋友的邀请信是一定要的。



  • 3.证明自己现在的工作很重要,不可能离开国内的工作。诸如工作证明,名片,公司网站都重要。这个和你申请EB5投资移民没有冲突。你会一直在现在的公司工作,直到最终获得美国移民签证。

  • 4.证明仍然在国内的家人对你很重要。带上你的户口,说明孩子和家人还在国内。你不可能抛开他们自己到美国申请调整身份。你在国内的家人越多越好。

  • 5.在I-526申请期间,我们不建议申请人全家一起到美国旅游。为什么? 很容易被签证官误判认为是全家到美国调整身份去了。一个人申请的成功比例会高很多。

  当你最终获得旅游签证之后,还请你务必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 买双程机票。试想,当你出现在美国机场,告诉移民官来旅游,但是手上只有一个单程机票,而且签证官看到你有一个I-526申请还在移民局系统中的时候,你应该和当场被拒绝入境不太远了。

  新浪移民小A编辑整理

.·°∴ ☆..·°.·°∴ ☆..·°.·°∴ ☆..·° .·

————肯特联合律师事务所————

简介:

肯特联合律师事务所办公地点位于美国纽约金融中心华尔街。成立于1991年。拥有美国职业资格的律师团队,执业经验超过十年以上。

业务:

疑难亲属移民、翻案上诉、投资移民,L1、H1B、NIW、PERM等劳工移民;雇主纠纷诉讼、国际商务投资及在美成立公司等全套法律服务。

B-1 商务访问:适用于商务短期逗留美国的人

F-1签证/ OPT选择性实习训练:适用于留学美国的学生(F-1),通过OPT的机会获得美国工作经验

H-1B专业人士:适用于在专业领域拥有学士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的人

O-1A 非凡能力和成就:适用于在商业、科学、艺术、教育或体育等方面有非凡的能力的人

E-2 条约投资人:适用于条约国(即美国与之维持通商航海关系的国家)的人,在向一家美国公司投入大笔资本时进入美国

L-1公司内部调职者:适用于跨国公司的雇员,被临时派往美国的上级机构、子公司或附属单位工作

EB-1杰出人才:适用于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五大领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并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的人

EB-2国家利益豁免(高级学位人才或专业特殊能力):适用于硕士以上的高学历人士,或是在科学、工程、生化、环保、医学、艺术、商业等领域之优秀人才

联系方式:

微信第一自媒体。最有料,高逼格!

邮件:[email protected]

QQ:2769373080

新浪微博:美国移民咨询

小编(小A)个人微信:angielee55(请注明来自订阅号)

同时欢迎登入我们的网站:WWW.KKLAWUS.COM

(以上信息均可长按复制)

美国与中国是存在时差滴,若没能及时回复还请见谅


微信回复“目录”可获取美国移民咨询主文章类目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