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移民优先类别允许重新分配未用的签证到需要用的类别。这些未用的签证按照申请人的优先日分配,不会涉及到申请人的出生国。此类别每年有大约14万个名额。
第一优先包括特殊技能人才(EB-1(a))、杰出教授/研究人员(EB-1(b))和跨国公司主管/经理(EB-1(c))移民。特殊技能人才应具有特殊才能,且其成果被国家或国际所认可,在美国特殊技能领域内继续工作并使美国受益。特殊技能人才申请人不需提供永久性的工作职位。杰出教授/研究人员(EB-1(b))需要在某一领域内获得国际性认可,至少三年的相关教学或研究经验,需提供永久性的工作承诺,不需要申请劳工证。跨国公司主管/经理(EB-1(c))优先类别要求申请受益人必须从事高级经理/管理工作,在过去三年里在海外工作至少一年,进入美国为同一家美国机构或子公司工作。需要提供具体的工作职位,不需要申请劳工证。有名额可用。
第二优先包括拥有高等学位和杰出技能人才(EB-2),高等学位是指申请人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拥有学士学位以及至少5年的相关工作经验。杰出技能是指申请人其领域内有更出色的专长。第二优先申请人须有工作职位,要申请劳工证,除非申请人递交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要成功申请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人需要证明自己的工作和所从事领域与美国的国家利益有实质的联系,并且会在美国全国范围内产生有益的影响,而且如果要求申请人先申请劳工证,会对美国的国家利益造成负面影响。就医学专业来说,一般外国医学专业毕业生不允许进入美国从事医学工作,除非他们符合美国的一些特殊需求。另外,美国移民局一般把注册护士归类为EB-3下的熟练工人或专业人士,因为注册护士并不要求有高等学位。然而,一些护士是能够申请EB2的。
第三优先包括专业人士,熟练工人和其他工人(EB-3)。广泛包括各类专业的学士学位持有者,能够胜任至少需要两年培训或工作经验的工作的熟练工人和其他能够胜任少于两年培训和和工作经验的工作的工人。需要申请劳工证。大多数国家的EB-3类别下的专业人士和熟练工人都有排期。
第四优先和第五优先没有排期,也就意味着签证名额是当前可用的。第四优先包括一些特殊移民,例如宗教工作人员,美国政府的特殊海外工作人员,那些想重新获得美国公民身份的人等。
第五优先适用于那些为美国、永久居民提供工作机会的投资者。对投资者的数量标准。然而,移民投资者导航项目放松了对工作数量的标准要求,但是并没有排除此项内容,并且针对工业园和区域中心制订了其它计划。
----------------------
关注我们:
1、查找“美国移民律师直通车”
2、扫描二维码或长按二维码
分享:
您的分享是我们前行的动力,如果您觉得这篇文章有价值,欢迎分享至朋友圈:点击右上角按钮→分享到朋友圈。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均可致电向薛为华律师咨询。
薛为华律师
手机:138-1898-6521
座机:021-68818066-275
传真:021-68818068
免责声明:
“美国移民律师直通车”所载资讯信息仅供一般参考,并不适用于某个具体案件或情形。虽然本平台致力于及时提供准确的资讯信息,但并不保证转载信息的准确性,亦不对所载资讯信息中的任何观点、内容或版式给您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法律责任。©版权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