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要以我为鉴,车祸现场取证!我被讹上了
遭遇一场倒霉的车祸,所幸无人受伤,但是双方的车都有损伤。我因为没有及时取证现在被对方讹上了。我把自己的倒霉经历写出来,供大家吸取教训,顺便试试能不能碰巧遇到个目击证人。
9月16日下午2:45左右,我开车自西向东行驶在士刁大路西(Steeles West),接近巴瑟斯特路(Bathurst St.)时,发生车祸。 当时我处在三条行驶路线中间的一条,大家都是以正常速度向东行驶,前后都有车辆,但不是很拥挤。在接近“木匠路(Carpenter Rd.)”路口时,我左侧的车道前方发生拥堵,逐渐减速,但我的和右侧的车道并不受影响,仍然匀速前行。 这时一辆蓝色菱志(Lexus)突然从我的左侧车道前方窜出来,企图换到我的车道内,因为距离太近,我根本来不及停车,于是发生碰撞,它的右前车角撞到我的左侧车门。停车以后,我完全停在我的车道内,而它停在跨线的地方,车头指向右前方向。
我们都下车查看了损毁情况,我当时认为我完全没错,是菱志车的驾驶没有做转肩查看就贸然换线,应该是她的全责,驾驶是位中老年亚洲妇女,旁边坐着一个年轻的女人,应该是她的女儿,后座还坐着一个老年男人,可能是驾驶的丈夫或者父亲。看完情况后,他们用方言讨论了一下,年轻女孩满脸歉意,非常客气地对我用英文说,咱们去边上谈谈吧,这里危险。
我千不该万不该以为她的意思是承认错误,愿意理赔,就同意了她的提议,我没有现场取证,照相,找目击证人。
我们把车开到旁边的停车场后,年轻女人走出车来完全换了口吻,她说她的车也受损,还质问我从那里冒出来的,为什么没有被他们看见,一定是我突然换线撞到了她。我当时就蒙了,她怎么可以这样?还想倒打一耙不成?于是我立刻报警,播打了911。可是警察说你们现在只好去撞车中心报案,提供证据,由各自的保险公司来决定是谁的对错。
我就这样被她们讹上了,如果我拿不出证据证明我没有换线,至少我要承担50%责任。
大家千万记住,一旦出了车祸,一定要坚持留在现场等待警察,至少要多等一会,再做决定。
一定要马上寻求目击证人,至少要记住他们的车牌。
一定要现场取证,照相录音,有行车记录的最好。
不能像我一样,轻信对方的满脸歉意,甚至轻信她的承诺,一定要取证,取证,取证!!!
来源:TorontoNextWee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