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税务局对于非居民在出售加拿大房地产时是否按所实现的增值利益缴税较难掌握,所以设计一套特别的程序时间征收全部或一部分的所得税款。所以当非居民在加拿大做房地产交易时,需要於交易前30天至交易后10天内, 以T2062的表格通知税务局,该表格用以计算须缴税的税款,应缴税款原则上是:
出售房地产的售价减去税法成本后的25%
建筑部分如果曾经提列折旧,需要极限折旧退还的部分,估计适用的税率,然后计算税款。
如果不付25%的款项,非居民亦可提供可接受的抵押品。
税务局大约会在8-12周后发出完税证明即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必须受到完税证明后,房地产方能完成过户手续。如果非居民未取得完税证明,卖方必须扣缴25%的 "成交价“,而买方必须在购买该房地产当月月底后的30天内将扣缴的金额连同交易的细节呈交税务局,若卖方没有代扣缴25%时,税务局可能向其追缴该笔款项,须个人负责。
非居民所支付的25%的款项代表一种分期预缴税款(installments),非居民不论是个人或者公司在年底须就其应课税资本利得申报所得表。一般来说,25%的税将比实际应缴的税为高,所以基本上都可以退税。原因是25%是按资本利得计算,而非应课税资本利得(相当于资本利得的50%)。
所以非加拿大居民所置物业,包括以后的房地产交易, 律师建议交专人管理。比如卖家如果是非居民,律师有责任在交易时扣起售价的25%交税。以一间48万元买入,67万元卖出的住宅为例,就要先扣起167,500元。依资产增值的一半需缴交50%计算,实际只要交47,500元。卖家然后再向政府申请退款。律师一般建议客人在财务安排上要预留4个月时间,以避免在资金调动上顾此失彼。也曾发生过有向银行按揭的物业,虽然有升值,但扣除25%税和经纪佣之后余款未够还银行,而无法交吉,卖家要匯款补足差额才能成交。数十万以至百万元计的物业交易,最好是亲身来到加拿大签字办手续。退而求其次才是签名授权。为防诈骗,一般律师都会要求,签名授权要有律师见证。中国沿海各省的律师对这一套已相当熟悉,但内陆地区就仍有困难;所以加拿大律师通常会建议当事人到香港的律师楼签名。授权书最好有时间、地区和金额等限制,以防大失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