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写这个小结,是想总结下全书内容、康德的思想,更重要的是想再度理清楚,康德是如何论述他的观点的。
这书虽然难懂,但至少结构非常清晰。
第一版序中,康德在其理论的明晰性方面,拒绝了把话说太直白的可能,指出对于这种形而上学的巨著是把“我们所拥有的一切财产的清单通过纯粹理性而加以系统的整理”,必须精炼、深奥,读者弄不懂是ta自己的事。牛叉的东西不能太平易近人。
第二版序中,康德提出,外部对象是因我们的观察而存在的,因为我们的知识才成为可能,或者说,我们体会到的只是我们自己的直观经验,而真实的外部世界其实一无所知,也没有办法知道。他也指出了当时形而上学的糟糕的不成熟状态,同时,一旦通过(他自己的)努力,“合乎规律地确立原则,对概念作清晰的规定、在证明时力求严格及防止在推论中大胆跳 跃”,把这纯粹理性批判完成,在其界限和内部结构都充分勾画出后,这种科学就真正系统地存在和完成了,因为它只和原则及原则的限制打交道。他骄傲地说第二 版比第一版在原理和证明上并无改进,因为他搭建的这个结构是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就是普遍人类的理性。牛吧?
很有可能是康德在写完全书后再加上的导言中,哲学家由什么是先验的什么是经验的,什么是分析的什么是综合的出发,一步步提出问题,直到问了个大问题:形而上学为什么是可能的?从几个大问题提出了理性批判这个关键的概念,并指出了批判是一种对理性能力的否定性的界限性但又非常重要的工作。
我发现,杨祖陶写的那个译本序里其实对全书的架构有了很好的总结,我不可能比他总结的更好,而且我还有其他书急着看完,而全书全部以我自己的语言总结下来恐怕又得花个几天时间,在这里就直接抄了:
纯粹理性批判》全书除了序言和一个总的导言外,分为“先验要素论”和“先验方法论”,前者占全书约4/5的篇幅,是全书的主体部分,讨论人类认识能力中的先天要素;后者讨论在这些先天要素基础上建立形而上学体系的形式条件。人类认识能力由作为接受性的直观能力 的感性和作为自发性的思维能力的理性这样两类原则上不同而又彼此联系的认识能力构成,因而“先验要素论”就区分为讨论感性的先天要素的“先验感性论”和讨 论(广义的)理性的先天要素的“先验逻辑”。由于人类的思维能力有知性、判断二和(狭义的)理性这样三个彼此不同而又相互联结的环节,因而“先验逻辑”就区分为讨论知性和判断力的先天要素的“先验分析论”(“真理的逻辑”)——其中讨论知性的先天概念(范畴)的称为“概念分析论”,讨论判断力的法规即知性的先天原理的称为“原理分析论”——和讨论理性的先验理念和先验幻相的“先验辩证论”(“幻相的逻辑”)。
第一版序主要阐明对理性进行批判的必要性首先在于确定形而上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第二版序主要阐明对理性进行批判所遵循的“不是知识依照对象,而是对象依照知识”这一“哥白尼式变革”原理的来源、内容和意义。
导言提出了全书的总纲:纯粹理性批判的总任务是要解决“先天综合判断”、即真正的科学知识是“如何可能”的问题,并将这个问题分解为如下四个依次回答的问题:数学知识如何可能? 自然科学如何可能? 形而上学作为自然的倾向如何可能? 形而上学作为科学如何可能?
先验感性论阐明,只有通过人的感性认识能力(接受能力)所先天具有的直观形式即空间和时间去整理由物自体刺激感官而引起的感觉材料,才能获得确定的感性知识,时间和空间的先天直观形式是数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的根据和条件。
先验逻辑阐明感性必须与知性结合,直观必须与思维结合,才能产生关于对象的知识即自然科学的知识,因而必须有一门不同于形式逻辑的先验逻辑来探讨知性的 结构及其运用于经验对象时的各种原理,包括这种运用的限度。先验逻辑立足于知识与对象的关系、即知识的内容,而不是单纯的思维形式,这标志着辩证逻辑在近 代的萌芽。
先验分析论(“真理的逻辑”)阐明了知性的先天概念和原理是自然科学知识之所以可能的条件。在概念分析论中,通过对知性在判断中的逻辑机能 (形式逻辑中一般判断形式的分类 ) 的分析,而发现了知性的十二个(对)先天的纯粹概念即范畴;通过对范畴的先验演绎阐明了,知性从自我意识的先验统一出发,运用范畴去综合感性提供的经验材料,这是一切可能的经验和经验对象之所以可能的条件,从而证明了范畴在经验、即现象的范围内的普遍必然的有效性。原理分析论主要阐明了知性指导判断力把范畴运用于现象的法规:判断力是用普遍(规则)去统摄特殊(事例)的能力;范畴运用于现象必须以时间图型为中介;借助于时间图型从范畴产生的先天综合判断就是判断力必须遵守的法规,亦即知性的先天知识原理,而这些原理的体 系中经验类比的三条原理就是作为自然科学的最根本基础的一般原理,其中第二类比即因果性原理又是康德特别看重的;知性的先天原理只是对现象有效,对超越现 象的物自体或本体则无效,必须严格划分可知的现象和只可思维而不可认知的本体的界限。
先验辩证论(“幻相的逻辑”)主要阐明了理性不可避免地要超越现象去认识超验的本体,由此产生的形而上学只不过是一些先验的幻相,而不可能是真正的科学。在这部分的导言中指出,理性由于 要从有条件者出发通过推论去认识无条件者的这种自然倾向,而成了先验幻相的来源和所在地,即它把由于主观的需要而产生的有关无条件者的概念看作是有客观实 在的对象与之相应的实体概念了;先验理念就是理性关于这类无条件者(如灵魂、世界整体和上帝)的概念,它们起着一种为知性的经验认识提供可望而不可及的目标以引导其不断前进的调节性(范导性)的作用;纯粹理性的辩证推论就是理性力图运用只对经验、现象有效的范畴来认识无条件者这样的超验对象的推论,这样的推论有三种:关于灵魂是含有“四名词”错 误的“谬误推论”,关于世界整体是两组截然相反的判断彼此对立冲突的“二律背反”,关于上帝则是一些无客观实在性的先验理想,所有这些都只不过是一些属于先验幻相的假知识而已。
纯粹理性的法规作为“先验方法论”的第二章,在第一章指明理性经过“批判”的“训练”而建立起一种有关经验、现象的“内在形而上学”的可能性之后,阐明了理性理念的理论使用无法规可言,但理性理念的实践使用则有正确运用的法规,这就是道德法则;那些理论理性所不能认识的超验的对象如自由、灵魂不朽和上帝,可以成为实践理性追求的对象,从而对它们有“实践的知识”,即信念或信仰,这就为人类道德生活提供了前提,从而说明了一种超验的道德形而上学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