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您好,我是一个已婚妇女,因为我最近得到一笔父亲留下来的遗产,我和我的先生在婚前并未签署任何协议书,我听说加州法律规定婚后夫妻的财产会自动成为共同资产,请问遗产可以算是我的个人的资产吗?
答: 谢谢您的来信!自从我的事务所开业以后,经常听到我的客户问我,在加州,如果和有钱人结婚,离婚后是不是就可以拿到有钱先生的一半财产? 也有许多已婚的客户害怕离婚后会失去一半的财产,於是被着另一半偷偷用自己的名字去置产,以为只要对方的名字不在产权上,就无法得到任何资产。
加州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在夫妻双方没有婚前或者婚后的财产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持续状态下取得的财产属於夫妻共有。
许多人对婚姻资产的规定并不了解,也没有详尽的概念。大多数的人并不知道,婚姻关系对个人资产的影响究竟是什么。婚前,婚后,以及离婚对个人财物,共有财产究竟会有什么关联及变化? 今天藉着这个文章,希望可以给大家一个基本的概念。
首先,我们要知道的是,什么是私有资产? 所谓私有资产指的就是”个别”资产。也就是指您在结婚前购买或是原先就拥有的财物; 另外,如果资产是在婚姻期间得到的个人礼物,或是个人继承的遗产,或是从私有资产衍生的财产,一并都可纳入个人资产。以您的例子来说,您父亲赠与给您的遗产是属於你的私有资产。假如您用这笔钱买了股票,只要在这其间没有动用过夫妻间的共有资产,投资获利的资产也权归属於您个人。
但您要注意的是,假如你的先生用这笔遗产买了房子,并且在婚姻存续期间用自己的钱去缴交贷款,税务或是保险,这些活动就等於将共同资产参杂了进去,就有权利去争取属於他那部分的贡献。
接下来我们就来谈谈什么是共同资产。在加州,只要是在婚姻期间所购置的所有资产和所得,基本上都属於共同资产。这些资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像是 : 房屋,股票,退休基金,教育,生意上的股份等等。因此,不管这个资产是一个人的名子,还是双方的名子,其实在法律上是意义不大的。
那么,离婚对双方资产的分配有什么影响呢?法律基本上是将所有的共同资产减去所有的共同债务, 双方在此基础上平分。听上去如此简单,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婚姻官司可以打得倾家荡产,甚至很多案子一拖就是好几年呢?
因为所谓的平均分配,并不是说每件东西或是财物都要一分为二,而是双方最后分得的财产的总市值大致相等。关於各项财产,双方还是要协商或 是由法院裁定归属。例如,双方可以约定或由法院裁定一方获得房产, 另一方获得银行帐户中的存款,而双方获得的财产市值大致相等。在案例中常见的是,法院基於孩子稳定生活的需要做出判决让有小孩抚养权的一方分得住房,或是 基於实际考虑让经营某个公司的一方分得公司而得以继续经营, 而另一方获得数额相应的补偿。 当然如果财产的市值无法适应分配的要求,法院有可能裁定出售某部分的财产然后分配出售所获得的价值。
许多人在婚前没有签订婚前协议书,离婚时双方意见分歧,婚前婚后因为双方资产互相参杂,离婚时心有不甘,造成两败俱伤。在此还是建议大家一定要找专意的人士谘询!希望今天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