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26日 摆渡人留美
2015年12月28日,公安部详细公布了公民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规定要求,进一步简化有关申请材料。其中规定今后公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同时进一步简化了有关申请材料。
文 / 摆渡人小翠
改变以往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需同时交验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做法,今后公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
必须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军人在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关于在外地上学、工作是否可就近在学校、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可向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咨询办理方法。
1、排队拍照(自备照片略过)
2、领取并填写申请表
3、排队轮号
4、轮到后,提交申请表,身份证、相片和拍照回执
5、交验身份证
6、交费
7、拿回执(一定要记得拿回执,这是领取护照的凭证)
8、领取护照
1、首次申请、换发、损毁补发护照:200元/本。
2、丢失补发护照:400元/本。
3、项目变更加注:20元/项。
4、拍照和快递费用:50元左右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签发,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或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延长至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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