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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历一波汇率的大幅下跌后,人民币贬值预期仍旧很强烈,于是中国大陆的亲朋好友往往会委托在美华人帮忙收转帐。但是,当华人面对将海外资金转移到美国置产时,若遇到处理方式不当,很有可能被国税局或银行怀疑洗钱。
一位在美经商多年,有良好信用记录的陈先生接到一位远在中国的友人小胖的电话。小胖称呼陈“大哥”,说他有一个科技项目在中国发展的很好,已在美国找到风险投资,即将在美设分公司。但公司成立之前,希望借用陈先生在美公司的账户转入10万元。陈先生认为,替朋友收一笔钱入账,他又不会亏欠,且朋友都如此信任他,愿意将现金打给他,他又有何担心,故爽快答应了。
不久后,10万元顺利到账。小胖称,需要给供货商付钱,故委托陈先生将5万元汇入香港某户头,再将4万元汇入柬埔寨,剩下1万元就送给陈先生,当做酬劳。此后几个月,小胖不断有这种轻松的“好差事”拜托陈先生帮忙,而陈也很乐意。快钱赚得很轻松,陈很快买好车,换大房子,还和朋友说,最近找到门路,赚钱很容易,“就像从小朋友手中拿糖一样”。
不过好景不长,联邦调查局(FBI)很快找上门来,给陈先生一封起诉书(indictment),控告他洗钱、参与有组织的诈骗团伙(RICO)、共谋三项罪名。
律师郭志(Gino Kwok)表示,陈先生以为帮完朋友后拿点钱很正常,但其实他在不知不觉中被小胖推入了涉嫌洗钱的陷阱。外加香港和柬埔寨是美国监控洗钱犯罪时特别留意的两个敏感区域,长久以来,被联邦调查局盯上不奇怪。此外,联邦检察官还认为他在美经商多年,应该比普通人更了解洗钱属违法行为,有明知故犯之嫌。外加“小胖”、“大哥”等称呼,听起来更符合诈骗团伙RICO特征,坚持要求他参与大陪审团(grand jury)审判。而一旦上述罪名成立,他有可能面对20年牢狱之灾。
会计师张青表示,许多新移民来美置产时,用“蚂蚁搬家”的方式慢慢将在中国的钱打入美国,找人头逐一汇款,以应对中国规定的每人每年5万元的外汇管制。而这种“找人头”的方式,若解释不当,很容易被银行误会成有洗钱嫌疑,从而上报给联邦部门。
张青建议,将现金从海外汇入美国时,或帮海外亲友接收汇入美国的款项时一定要确认钱的来源是否干净,诸如是否能提供薪水证明,或变卖股票、房产的证明。若经由第三国中转再汇入美国,可尽量让资金在中转国停留时间稍长,以避免“快进快出”的洗钱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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