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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一名42岁男医生,搭上37岁女医生后旋即发生多次性关系,女方声称有服用避孕药,男方于是不戴安全套。
女方后来怀孕,男方愤然告上法院,指控女方剥夺他拍拖、结婚和迎接新生命的选择,给他带来「因未有计划而成为父亲所引起的非病理学精神创伤」,索偿400万元。
法官则直接撤销男方的控诉,指诉讼根本毫无法律根据。
法官直斥 案件下流
高等法院法官帕维尔(Paul Perell)上周指出,男方有向女方支付照顾费用,提出索偿不是为了推卸责任,但由于案件没有法律基础,因此否决男医生的控诉;帕维尔甚至直斥案件下流。
法庭为免两人身分曝光,因此以PP代表男医生,DD代表女医生,另外,也为免已经有10个月大的宝宝,将来有可能得悉自己是案中焦点,因此会密封案件和判决。
要求女方堕胎遭拒
这宗男医生状告女医生的案件在2014年发生,两人当年于5月透过朋友介绍认识后,旋即打得火热。
两人7月退回至普通朋友关系,8月10日DD告诉PP怀孕10周,PP要求DD堕胎遭拒。PP当时表明「不想与一个随便的女人生儿育女」,DD则反驳「这个随便的女人是足以自力更生的」。
称遭误导相信她有服避孕药
PP其后入禀法院,他在控状详列两人每次见面的日子,以及当日有否发生性关系,又称被DD误导相信她有服食避孕药,意味她不想因为与他发生关系而怀孕,因此他应可获得惩罚性赔偿。
辩方律师得悉裁决后表示,DD对结果感到满意。
法官也指是次审讯不会收取诉讼费,以免「这个以小童诞生为源头的悲伤故事变得更伤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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