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光明网报道,女性在怀孕期,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开除员工。然而,刚刚怀了二胎的李女士却被所在单位要求“主动辞职”。如今,李女士仍然坚持上班,却处处被刁难。
李女士2013年入职现在所在的公司,据她回忆,当初公司也是看中她已婚已育才招她进来。去年9月份,李女士意外怀孕,夫妻俩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决定生下这个孩子。
虽然早就听闻公司曾开除过怀孕的员工,然而李女士从未将此事放在心上,以为与自己毫无关系。怀孕以后,李女士侧面向人事部门的同事打听了一下,证实确有此事。李女士不放心,又咨询了一位做律师的朋友,朋友告诉她,用人单位不能以怀孕为由辞退员工,李女士这才稍微放宽心。
眼见肚子越来越大,李女士自知已经瞒不下去了。上个月底,她主动将这一消息告诉部门主管。没过几天,李女士在社交软件上收到了主管的消息,对方说,公司有规定怀孕员工要自动离职,请她自己主动交一份辞职报告。李女士强压怒火,向主管承诺,自己除了正常的产假外,不会因生孩子影响到工作,请求继续留在工作岗位上。然而主管坚持要让李女士主动辞职,声称这是公司的规定。当李女士要求对方拿出所谓的规定原文时,对方却支支吾吾拿不出来。
如今,虽然李女士每天照旧去单位上班,但是明显感觉到主管和同事对她的态度大为不同,上级已经不再给她分配新的工作任务,主管仍时不时地催促她主动辞职,还苦口婆心地劝她说:“你马上就是两个孩子的妈了,还工作的话你也顾不过来,还是趁早辞职回家安心养胎吧,不要让我为难。”
李女士告诉武汉晚报记者,她已经不想在这个公司继续干下去了,但是这样被要求主动辞职,拿不到任何赔偿,她又觉得心有不甘。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的邱华律师,邱律师告诉记者,法律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开除员工。李女士的案例中,李女士可以坚持不辞职。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会通过为难员工的方式逼迫员工主动辞职。如果李女士所在单位为难她,给她造成实质性的损失,李女士可以据此起诉用人单位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