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州购房最新政策

2016年01月22日 鼎臣澳亚澳洲移民置业留学


=====如何关注我们的微信=====

点击标题下面蓝色小字“鼎臣澳亚澳洲移民置业留学”加关注





2015年年底至今,海外人士在澳洲买房的相关政策法规有了大幅度的改动。

1
海外投资审批委员会(FIRB)最新政策



海外人士自2015年12月1日起在澳洲购买房产需要缴纳海外人士购房许可申请费。100万元以下(含100万)的房产将收取5000澳元申请费,100万元以上的房产将收取1万澳元,房价每增100万申请费随之增加1万。


有澳洲身份(公民身份或永久居留权)的人士在澳洲购房都不会有法律限制,没有澳洲身份的,必须经过FIRB审批,而且只能购买新房。上交申请之后一般需要30天的审批时间。


另外,澳洲政府开始严控非法购房。负责监督外国房产投资的澳洲税务局(Australian Tax Office,ATO)12月起重审32年来全澳各地的房产交易数据。自从被要求监控外资非法购房行为以来,ATO已经加紧了步伐,授命50名官员努力审查外国居民非法购房的情况。


新规之下,非法买房,后果会很严重!还记得去年3月某国内集团在澳洲Point Piper非法购买的3900万(1.9亿人民币)豪宅被澳洲政府勒令90天内出售吗?此集团最终被罚款63.75澳元,约合人民币310万。有报道称,这是近10年来澳洲首次因涉嫌违规而遭强制出售的房产。


新规加大了非法购房的惩罚力度,对违规个人的罚款额度从9万澳元涨到13.5万;对违规公司的罚款额度为63.75万。严重违规的还将面临3年的监禁。若中介在知情的情况下协助非法购房也将面临民事和刑事处分。


2
落日条款(Sunset Clause)



为了保护期房购买者不被无良开发商坑害,新州“落日条款”Conveyancing Amendments (Sunset Clauses) Bill 在2015年11月通过。


“落日条款”主要是为了保护开发商,防止开发商因为不可抗力性因素(如未通过审批,洪水,地震等客观原因)无法按时交房而受到的违约损失。这一条款给买卖双方在施工未能如期完成的情况下撤销合同的权利。


新州创新与优化规划部部长Victor Dominello 称新州政府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对条款做出了调整。根据最新规定,开发商必须提前28天书面通知购房者,并清楚提供撤销合同的原因。得到购房者同意的情况下,开发商才得撤销合同。如果购房者不同意开发商终止合同,开发商必须向高等法院提交申请,并由法院裁决。


最新修改的条款填补了漏洞,这将更有利于防止不良开发商的恶意或不合理行为,保障购房者权益。


3
公平报价法案(Underquoting Law)



为严厉打击地产中介刻意低估房产报价,新州在自2016年1月起启用最新反低报价格法案。


据法案规定,中介需按要求向卖方出示预计销售价格的纸质文件,并在协议中清楚表明。中介销售时所承诺或公布的售价不得低于协议中的预售价。


预售价可以是具体价格或价格区间,如果采用价格区间,其差价不得超过10%。在售房广告中也不得再使用“最低售价为”等类似的表述。


若被证实低报价格,中介会被处高达22,000澳元的罚款,还会被没收销售物业所得的佣金和收入。迟来的法案将给房产中介更多的责任和要求,同时还能给购房者带来更高的透明度。


4
购房补贴(First Home Owner Grant)



自2016年1月起,新南威尔士州购房补贴将由1.5万澳元减少到1万澳元。这一补贴只适用于购买新房或自建房。新房的定义如下:不曾被人住过的房子;不曾被出售的房产;不曾经过重大翻新,或拆除重建的房产。


补贴的条件规定,购房者需要在交房1年内连续居住6个月。在澳洲军队任职而且是新州注册选民的,此居住期限可缩短。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