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是一个法制的国家,法律赋予公民平等的权利,警察作为执法人员受到了更为严格的法律监督。在安省如果警察开出的交通告票(罚单)存在错误,警察在将告票(罚单)交付给违章人后,其自身是无法更改这些错误的,必须通过法官审理以后才可以更改。
但有一些错误即使法官审理后,也不会允许其再做修改,通常法官会直接废除掉这些告票(罚单),这样的告票(罚单)我们称为存在“致命缺陷”的告票(罚单)。下面我们就详细解释一下什么是致命的缺陷:
一、安省交通违章告票(罚单)日期及送达违章人的日期存在错误或缺失出现上述情况的告票(罚单),被法官直接废除的可能性非常大。
因为加拿大的司法程序非常严谨,在交通违章诉讼过程中涉及许多截止日期,这些截止日期是以违章行为的发生日及送达日为基础的,因此如果上述日期存在错误或缺失,整个诉讼过程都存在很大程度的法律漏洞,因此法官不得不废除这些告票(罚单)。
二、安省交通违章告票(罚单)上的违章人姓名缺失。
若违章人的姓名缺失,公诉人将无法证明是哪个违章人触犯了交通法规,因此法官也会废除这些交通告票(罚单)。值得注意的是若违章人姓名拼写错误,并不属于严重错误,法官在审理后,通常会允许更改。
三、安省交通告票(罚单)上违章行为发生地缺失。
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是确定司法管辖权的重要依据,若这个项目错误或者缺失,将直接影响法官是否有权审理该起交通违章行为,因此,若此项发生错误或缺失,通常法官都会废除该告票(罚单)。
四、告票(罚单)上的警察签名缺失。
通常警察的告票(罚单)由复写纸构成的两联罚单组成,一是送达违章人的,另外一联是提交法庭开始司法程序的。警察提交开始司法程序的那一联若没有警察的签名,就无法向证明他确实是将该文件送达了违章人,因此构成了致命的缺陷。若你发现你手中的这联警察签名缺失,这并非致命缺陷,但这是很好的追查致命缺陷的线索,及时向法院申请查看警察所提交的那一联,以确定警察是否在上面签名。
此外,还有些警察在超速罚单上将违章时车辆的实际速度留空,并将该罚单送交违章人。这样的罚单由于无法确定具体的处罚结果,法官通常也会将此类罚单废除。
综上所述,以上四种情况即使法官没有将告票(罚单)废除,并判罚违章人有罪。违章人如果对判罚结果不满意,也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通常情况存在较大的赢面。
文章转载自:家国无忧,作者:牧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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