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视角】佛蒙特州Jay Peak事件——在不幸中寻找万幸

2016年04月21日 美国移民超市


近日,美国证监会对佛蒙特州区域中心赞助的Jay Peak开发商以及其它相关项目提起欺诈控告(点击回顾。移民超市精英顾问H. Ronald Klasko律师联合Tammy Fox-Isicoff 撰文发表对此事的看法,一起来看看他们的观点是什么。



(移民超市精英顾问H. Ronald Klasko律师


这一消息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都是坏消息。对于这些项目的投资人,对于佛蒙特州,以及对于EB-5项目都是坏消息。然后,和许多坏消息的例子一样,给予时间的沉淀,他们都能让我们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回头让这一事件成为刺激长期变革的原动力,从而让EB-5项目和投资人从中受益。

 

在我们就这一负面事件可能带来的正面变化发表看法之前,我们想首先强调几点:

 

  • 美国证监会的控告仅仅是其名字所表述的——控告。我们还没有听到另外一方的陈述。我们只能希望其中的一些或者所有控告最终被证明是不成立的。


  • 任何一个行业,任何一个政府项目理所当然,都会有业内蛀虫。没有例子能够证明,一个政府项目,职业,或者行业没有离经叛道的个人或者组织通过项目和政府监管的弱点来占便宜。在投资行业,麦道夫以及其他臭名昭著的人诈骗了数不清的财富,但这不应该成为我们终止投资的理由——这仅仅是谨慎投资的理由。在银行业,许多银行多年来在抵押贷款和投资方面一直从事着有欺瞒性和虚假性的业务,但这不应该成为我们拒绝银行的理由。一些医生和医院常年来一直从事着联邦医保的欺诈,但这不应该成为我们叫停联邦医保项目或者对所有医生进行指责的理由。同样的,极小比例的EB-5项目可能存在行业蛀虫的欺诈行为,也不能成为指责EB-5项目,或者指责行业中许多有价值的项目,区域中心,管理人和代表人的理由。


  • 美国证监会和其他政府机构正积极充分参与EB-5项目监管,这是一个值得欣慰的事。EB-5行业鼓励监管。我们同时鼓励联邦政府采取行动,保护无辜的投资人利益不会被少数行业蛀虫的行为所损害。


  • 正如佛蒙特州政府在其发布会所说,就算这些指控都成立, EB-5项目仍然振兴了该州东北区经济,创在了将来一直存在的大量就业机会。而这些成就如果没有EB-5资金的注入是不可能完成的。这当然没有减轻这些被控告的行为的罪责,但这确实对EB-5项目在有需求的地区创造就业机会的重要性树立了榜样。利用EB-5资金让美国收益的潜力是无穷的。EB-5资金可以被用来重建我们国家脆弱的基础设施。

 

话虽如此,为了保证EB-5项目有一个更美好的未来,同时最大程度降低小部分行业蛀虫影响到这一个非常成功的联邦项目的风险,我们应当采取一些防范性的措施。如果邻居被盗,我们也会加强自家的防范措施。那么,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加强EB-5项目的安全性?以下是几点想法:

1

美国国会在为EB-5项目延期的同时,应当通过项目公信力的措施,为防止EB-5项目欺诈提供长远的解决方案。参议院1501法案包含了非常详尽的,得到两党支持的公信力措施。而问题是,这些措施的周围有很多没有得到共识,充满争议的条款。为了缓解这一问题,在参议院和众议院,都有议员提交了仅限于公信力措施的,有两党支持的法案。尽管两院中的各项提案中一些特别的公信力规定需要一些修正完善,从而更符合EB-5这一复杂的全球交易的现实情况,由于有两党的支持,几乎所有人都同意,这些改变可以被付诸实施成为法律,用来增强EB-5项目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在EB-5行业的各个角落都广泛支持这些公信力措施。

2

美国政府,包括移民局,证监会,以及其他监管机构,不需要等到立法机关就监管立法后再采取行动加强项目公信力。尽管有一些措施需要通过法规来执行,一些步骤能够在当下就立即执行。实际上,移民局已经宣布了一些加强EB-5行业监管的项目,其中更包括对区域中心进行审计,实体访问区域中心和项目,面试去条件申请的投资人,针对不合规的区域中心发出区域中心终止意向书,以及加强区域中心年审的要求。这仅仅是所有能做且应该做的一小部分。如果仔细阅读各种法案中的公信力措施,就会非常明显的感觉到,许多甚至大多数措施都能在没有立法的情况下实施。 

3

这一被控告的行为,将几百万的投资人资金从本来应该使用的用途被转移到了没有被商业计划或者其他招股文件所规定的用途当中。非常不幸,这将成为我们呼吁区域中心和项目拥有完善的合规计划重要性的最重要的支持证据。这将对保护区域中心和项目开发商免收行业蛀虫损害十分重要。对于移民中介来说,也需要保证其推广的项目为其投资人提供了最大可能的保护。对于投资人来说,选择什么项目投资也十分重要。


我们之前曾经说过,对项目文件进行前端的移民和财务尽职调查是不足够的。就算是拥有最完美的商业计划,经济学报告,市场调查和招股文件,也可能产生欺诈行为。尽管没有任何一个项目是万能药,只有一个区域中心以及项目方在一开始就提供了详尽的合规项目,从始至终对资金从投资人流向NCE,JCE以及最后项目的使用,以及各种建筑支出的时机和数量进行监控,才算做到对中介及投资人最大程度的保护。

4

对于EB-5行业,以及所有的团队来说,共同为建立一个符合EB-5项目设计初衷,以及能够说服美国国会长期或者永久授权的EB-5项目的目标努力十分重要。而现在这更为重要。比如,一个特定的地点是不是指定就业地区这一问题,对比起EB-5项目是否获得长期授权,以及是否有立法解决冗长排期这些问题而言,是无足轻重的。只有我们这一个小行业携起手来,而不是互相指摘,才能大幅提高这些立法目标获得通过的几率。 

5

现在是重新审视iiusa官网上列出的行业推荐行为的时候了。 其中的两个推荐行为在这一文章里有关,特别是在佛蒙特事件的背景下。其中一个涉及让个人或者机构承担投资人保护者的角色,同时拥有接触全部需要信息的权力来行使他的责任。在EB-5贷款模式这一常规的例子中,这就意味着一个一般合伙人或者新设企业的管理成员应当是独立于就业创造企业的个人或者机构。

 

另一个建议的推荐行为就是投资人坚持定期要求提供项目以及资金使用活动,进展以及进度报告的重要性。对区域中心和项目开发商而言,这是推荐行为;而对于投资人而言,是极端重要的。

6

说到投资人,任何涉及EB-5项目的负面新闻都进一步强调了投资人参与项目的重要性。无论投资是50万还是100万美元,这都是很大一笔资金。投资人应当参与到审阅他们投资项目的财务文件当中。他们应当要求项目负起责任,同时对投资进展进行审阅,从而保证该项目达到了商业计划和招股文件中所述的预期。他们自然能够雇佣代理人或者其他职业人士来行使这一职能。他们不能做的,比方说,就是认为因为这个项目看上去有某种程度的政府参与,所以就决定不需要做进一步的跟进了。

7

关于资金再利用的问题。在原本计划的使用完成后的资金再利用,提升了资金被利用在没有经过投资人或者其代理人批准或者审阅的用途上的可能性。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方式,则是移民局需要裁定,就资金在完成原本用途,创造了就业机会后,就算NCE不能向投资人还款,NCE也不需要再利用资金从而把其置于风险当中。除非并且直到移民局同意这一既保护投资人又满足法律规定的立场,区域中心和开发商将想设计出一个既满足投资人资金处于风险规定,又把风险降低到最小的机制。这需要在能够让投资人预先知道,且批准使用其投资资金方案的前提下才能完成。

 

证监会对Jay Peak及其管理人的指控显然已经导致了EB-5行业的震动。这些指控再一次动摇了大众对EB-5项目的信心。尽管这些最新的指控令人发指,但任何项目都会有滥用,我们没有任何理由相信,EB-5项目是或者将成为例外。而就此对整个EB-5项目下结论,也是没有根据的。尽管如此,为了降低更多坏消息的风险,提高EB-5项目公信度,以及长远的引入海外投资在不耗费纳税人资源的情况下创造美国境内就业机会,这一事件也为各方,包括美国国会,行政机构,区域中心,开发商,项目代表,中介以及投资人,提供了行动的契机。


作者:H. Ronald Klasko, Tammy Fox-Isicoff 

翻译:F. Oliver Yang

 

移民超市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即可关注↓↓

移民超市微信号: yiminchaoshiusa  ←长按即可复制

超级留学妈妈微信号: liuxue-mama  ←长按即可复制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