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古话:百善孝为先。所谓孝道,就是一种关爱父母长辈、尊老敬老的文化传统,也是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一个人若连自己的父母都不孝顺,他会怎样的一个状态呢?看到以下几种情况,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沉思和警醒......
百善孝为先
不孝习气的养成,大约有以下几种: 一曰骄宠: 当父母的对儿女过分溺爱、娇惯,常常顺着他的性子,让他占便宜,任他闲散游玩。若是偶然违背了他的意愿,就不能忍受。当着别人的面,儿女说话就是有差错,父母也不忍斥责他们,而子女却敢顶撞他们的父母。如此渐渐养成了骄纵的习气。对别人他们不敢冒犯,而在父母跟前就肆无忌惮了。久而久之,也就真的以为父母年老迟钝,对他的无礼感觉不出来了。 二曰习惯: 子女言语粗率、随便惯了,就敢对父母发生冲撞;平时行动作为怠慢、不讲究礼节惯了,就敢放肆。父母总是把好吃的东西让给孩子,自己吃粗劣的,这样习惯了,儿女就不再想到要把好的食品奉养父母了;父母常常抱着病体辛勤劳作,这样习惯了,儿女也就不再关心他们的痛痒了。 三曰乐纵: 见同辈好友,精神振奋,不胜意气;面对双亲则冷淡乏味。进妻室是千般风趣媚态,见高堂而神情呆板令人窒息。甚至明目张胆地把父兄当成庸俗之人,同他们面对面都不乐意,哪里会有孝亲敬兄的心念由衷而发呢? 四曰忘恩、记怨: 受恩时间越久,越容易忘记;积怨越久怨气越重,人情如此。所以受了人家一次饭则感激不尽,若是吃久了,就会生起好吃不好吃的意见;头一次布施,受者感恩不尽,若经常接济,就会生起布施多或少的不满;人开始刚一见面都很热情,日子久了,就会生起猜疑嫌弃之心。何况与父母兄弟,从生下来就常在一起,所以就把父兄亲我爱我当作平常的事,何况还有打扰我,而被我赶走的事呢!把父母的教诲开导看作是难以忍受的琐碎唠叨,甚至还有称赞我而被我厌烦的事呢!把父母的劳苦,对自己的保护以及家计的经营,都认为是极平常的事,何况还有强行叫我做,而我根本不愿做,事情被耽误而父母发怒的事呢!眼前的种种养育大恩,尚且全然不在乎,没有感觉,怎么可能还会想到十月怀胎生养的苦难、襁褓哺乳的辛劳,以及幼小体弱,病痛灾殃而使父母惊魂失魄的痛苦呀! 五曰私财: 钱财到了我的手,就是我的了;若是在父母手上,又说应该把这些钱财给我才对。自己的钱财充足,就把父母亲忘掉了,若无钱财,就用希图的目光盯着父母的钱,要是得不到手,就怨恨他们。如果父母亲自己不能养活自己,要靠我来承担,那就更加厌弃老人。甚至只有一个独生儿子的,也因钱财而父子对立。那些兄弟多的,小的推给大的,大的又推给小的,互相推脱,将父母弃之不顾。应当想一想,我的这个身体是从哪里来的?我的钱财又是谁给的?我赤条条一文不带来到人世,而能够从婴孩不缺吃穿地长到今日,是谁所为呀! 六曰恋妻子: 有了美味和钱财,就想取悦妻室、宠爱儿女,有良辰美景和欢乐的机会,就拥妻抱子前往。如此,承欢父母膝下,使其欢喜的念头也就渐渐淡薄了。为什么不想想,我爱我的儿女,而我又是谁的儿子?我是父母的亲生子,而我不顾及他们,那么今后我又如何能依靠我的儿子呢?夫妻和睦,固然是一家的乐事,但当我呱呱待哺、大小便溺不能分时,妻能照顾到我吗?当父母把儿拉扯成人,又给他娶了媳妇,自然是不胜欢喜。但为什么儿子有了妻亲近,反而使父母失去了儿子呢? 七曰争妒: 上天对大地万物没有私心要偏护什么,而万物或受栽培或遭失败,那是万物自己的事。父母对于子女也没有私心和偏爱,或顺从父母或忤逆父母,也都是子女各人的作为不一样。如果孝顺的儿女得到父母的爱多,违逆的儿女得到的爱少,这也是天下的公道事嘛!儿女失爱于父母,应当悔恨自己的过失,要平心静气深刻反省失爱原由。即使在大节方面没有差错,而自己的言语气度、声音脸色等方面,一定有大不妥之处。只要能对父母生起恭敬心、孝顺心,日子久了自然和顺。如果见兄或弟得到父母的喜爱,就怒目而视、记恨不平,若是父母知道了,岂不更加嗔怒?因此那些桀骜不驯、怨恨父母之人,最后不堕落为大不孝的忤逆之子的能有几个呀! 以上几种不孝恶习,作为儿女应当时时警惕,事事检点,念念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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