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必读 | EB-5变法四大问题的潜在变更

2016年04月29日 美国移民超市


4月25日,移民局如约举行了利益相关者电话会议,其中涉及到了一些普遍讨论的争议性话题,同时,也是投资人们非常关心的问题。(点击查看移民局会议纪要

 

回顾过去,这些问题也是EB-5变法道路上的难题,今天,我们跟随Suzanne Lazicki一起总结和回顾这些问题的潜在解决方案的建议。

 

最低投资额度

DHS曾向国会提议:

  • 考虑到25年来从未调整过,建议应同时增加TEA和基础投资额度。并结合通货膨胀指数设置最低门槛值。

 

EB-5立法提议:

  • Leahy & Grassley:建议基础投资额120万美元,TEA投资额80万美元,每5年根据消费者物价指数进行调整。

  • Lofgren & Gutierrez:建议基础投资额200万美元,TEA投资额100万美元。

  • Flake、Polis、Paul、Schock:未提出变更

 

其他说明:

  • 在一次IIUSA会员民意调查结果中,72%的调查对象可以接受TEA投资额为80万美元;15%的调查对象可以接受200/100万美元投资额。

  • 司法委员会听证会都提到过需要增加投资额度。参议院TEA听证会讨论了国会设立基础投资额标准以及将TEA投资设为例外以刺激有限数量项目的意图。

  • 美国投资移民签证额度相比其他主要的投资移民签证计划确实较低。(移民政策研究所报告)

 

TEA判定程序

DHS曾向国会提议:

  • 将TEA限制为一定数量内相邻的人口普查区,以阻止TEA的不公正划分。其中还包括关闭的军事基地。(Jeh Johnson letter)

 

立法提案的建议:

  • Leahy & Grassley:限制TEA的不公正划分,由USCIS代替州政府对TEA进行判定,且TEA判定有效期为两年

  • Flake、Polis、Paul、Schock:未提出变更

 

其他说明:

  • 在IIUSA民意调查结果中,59%的调查对象认为加州12个连续的人口普查区判定方法适用于EB-5行业,36%的调查对象认为新市场税收抵免模式可行。

  • 对于什么类型的项目应予以激励、什么类型的地理区域可享有特权、什么类型的激励制度有效及应由谁来判定TEA等问题,司法委员会听证会表达了强烈而有分歧的观点。

 

区域中心判定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区域中心的范本程序和地理范围的指定

DHS曾向国会提议:

  • 要求区域中心负责人为无特定民事或刑事违法记录的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要求在投资人递件之前递交范本申请(商业计划书和组织文件)。(Jeh Johnson letter)

 

立法提案的建议:

  • 2015年的大部分提案都包含了要求预批准项目递交I-526范本申请的条款。

 

间接就业创造计算方法

立法提案的建议:

  • Leahy & Grassley提案建议要求10%以上的区域中心就业为可验证的直接就业。(他们的原始提案还限制EB-5投资人根据投资到企业的百分比计算就业创造,并称TEA项目的所有间接就业中,应有50%以上的数量在TEA地区内。)

 

其他说明:

  • IIUSA的民意调查显示,39名调查对象同意10%的直接就业要求。

  • 参众两院司法委员会听证会的发言人都提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当投资人只提供一小部分项目所需资金却可以计算一个项目创造的所有就业,这是否合理的问题。

  • 曾有人提议让其他机构参与审核及/或设定EB-5经济分析的规则,但目前没有听到这一消息。

 

本文系移民超市翻译,如与原文有出入请以原文为准。原文链接https://blog.lucidtex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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