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置业还是海外买房?海外买房该如何抉择?如何“海外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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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时间9月9日一早,国会议员Goodlatte针对EB-5的新提案横空出世。对比去年6月的提案,其实并无太大的差异,很大一块的重心还是放在了“区域中心诚信条款”中,希望对区域中心作出更严格的审核和监控。
国会议员Goodlatte
以下总结一些投资人所关注的提案内容:
最低投资额调整至$120万美元,而基建项目、制造业项目以及位于目标就业区域的项目可投资$80万美元
如预期的一样,$50万涨至$80万,$100万涨至$120万。但是目前符合$50万的项目,可能今后不再符合,也就是说这些项目今后的投资标准直接从$50万涨至$120万美元。2022年1日1日起,投资额每5年可根据CPI自动做出调整。
美国移民局审核速度加速
美国移民局应在120内完成区域中心申请审核、120天内完成项目审核,150天内完成I-526审核、180天内完成I-829审核。同时,建议美国移民局增加加速审批。
以现况来看,除非美国移民局大批量增加招聘,不然会不会理想太美好呢?不过有提案就会有改进,请让我们通过函拿到手酸吧!
提案一经通过,其内容有效日期起始于2015年6月1日
对的,没错!也就是说所有2015年6月1日起所递交的I-526都将受到新提案的影响,除非所投资递交的项目在2015年6月1日之前获得了I-924批准。
区域中心法案延期至2021年9月30日
虽然许多人呼吁将区域中心法案变更为永久方案,但是看来此路还是非常漫长。这个5年会不会是EB-5投资的黄金5年呢?我们拭目以待。
间接就业最高可达所要求就业的90%
美国移民局所要求每位投资人需要创造10个就业中,最多9个就业可通过间接就业产生,剩余1个或者更多通过直接就业产生。这一条相较去年的提案,更宽松了一些。
EB-5资金不可使用于购买任何同时向公众开售的地方政府债券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债券。
EB-5市场上已出现过多个债券项目,如果债券是封闭式债券,不向公开市场以及二级市场出售,那还是符合提案的要求的。
在投资人递交I-526申请之前,项目必须先向美国移民局递交项目申请,包含完整的商业计划书等。
对于投资人来说,这无疑是增加了一重绿卡保障,但是美国移民局是否可以缩短目前的申请审核周期还不得而知。
成立“EB-5诚信基金”,对区域中心以及EB-5项目做出实地考察等监督工作
2017年1月1日起,美国移民局应向区域中心每年收取$2.5万美元,2016年6月1日起,每一份I-526收取$2,000美元。如果相关部门可以通过此笔款项做出所承诺的区域中心以及项目监控,那相信这将可以大大提升绿卡和资金的安全性。
“偏远地区”和“优先城市投资区域”签证额优待
2,000张预留给“偏远地区”,以及另外2,000张预留给“优先城市投资区域”。如果这些预留签证当年没有使用完毕,可顺延增加至隔年的同地区签证总量中。
偏远地区的项目无疑将受益于这一条款,但是尚不知纽约等一线城市今后是否还可符合优先城市投资区域。
注释:偏远地区”(人口少于2万人以及不在城市边界线内);“优先城市投资区域”(根据最近的美国人口普查,每一个数据区域中,失业率高于全国平均150%,或者平困率至少达到20%,或者当地居民的中间收入低于该州居民中间收入的80%)。
此份提案被通过的可能性仍未可知,但是可以看出国会对于EB-5的改革是势在必行。昨天Grassley和Leahy的请愿信中也强烈表示,如果不对EB-5做出任何改革,那就建议今年9月30日立即终止区域中心试验法案。距离9月30日已经越来越近,EB-5命运终将如何?还是建议观望的投资人尽快递交,避免9月30日之后的动荡。
*以上细节暂未得到国会通过和美国总统签字,并不是最终法案
纽约曼哈顿大厦项目
已获得美国移民局I-526范本批准,项目文件全数获批,获得绿卡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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