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真的是一个民风特别自由的国度~婚姻方面也是如此!
有不爱结婚只求同居的,加拿大给搞了个(Common-law)。
有不爱异性只求真爱的,加拿大又通过了同性婚姻。
还有两个人太寂寞,爱一个还不够的。。。加拿大正考虑要不要准许群婚!!
小编真的好单纯的,啥叫群婚我不懂啊?
据CBC报道,群婚(polyamory)有别于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polygamy),是一种多于两人的多重伴侣关系,即一人有多个固定伴侣,并且在这样的亲密关系中,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伴侣还有其他固定的伴侣,他/她并非其伴侣唯一的情感联系。
在今年夏天,加拿大家庭法研究院首次在全国范围内,针对群婚家庭做出调查,发现其数量和影响力已经不容忽视。
调查一共接到了550个群婚者的反馈,他们多集中于BC省和安省,其次是阿省。这些人中有一半以上同其他两人保持伴侣关系,其中有23%还有孩子同他们一起居住。不过,大多数群婚者并不住在同一个屋檐下,而是分开住在两个房子里。
值得注意的是,本国的大多数群婚者的受教育和收入水平高于加拿大平均水平。他们中的三分之一的人,正在通过各种方式推动法律认同,以确定关系中的每一个人的家庭责任。
目前,尽管本国已将同性婚姻合法,但是距群婚合法还有很长的距离。除了《家庭法》之外,整套法律和社会福利系统对家庭的定义都是“两个成年人”(以及孩子),当包含了三个甚至更多成年人的群婚家庭合法时,整个系统都要做出调整。
不过,这一障碍并不能阻挠本国的群婚者去在现实中实践他们的关系,阿省居民莎浓(Shannon Ouellette)正是其中的一人。她和丈夫已结婚22年,有两个孩子。
莎浓除了丈夫之外,还在英国有一个男性伴侣,而她的丈夫也在当地有一个女性伴侣。按照常理,莎浓只能在出轨和离婚之间做出一个选择,但是经过了两人的讨论, 他们找到了另一个处理夫妻关系的方式——群婚,没有欺骗、更没有破裂的婚姻。于是,她丈夫的女性伴侣就搬了进来,和他们同住。
只是,群婚关系在现实中会带来很大的麻烦。例如,莎浓丈夫的伴侣正在上学。她已经是家庭成员之一,但是其学费和书本费却不能被莎浓或其丈夫拿来报税。
莎浓希望,有朝一日加拿大能像对待同性婚姻那样对待群婚。
其实,本国民间一直都有要求群婚合法的呼声,而且声音已越来越难以被忽视。
在西蒙菲沙大学获得社会学博士的研究员Jillian Deri主张群婚关系应该合法,甚至写了一本书书《Love's Refraction》。她表示,群婚不同于富有宗教性质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是一种多元配偶式的亲密关系,应该被当作一种正常的关系。
她认为,这样的亲密关系在当下社会是非常普遍的,很多人在用实际行动证明它存在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在未来,随着更多的人接触到和多元配偶式亲密关系相关的信息或事实,或许它会得到普及并成为一种发展的趋势。
加拿大多元爱倡导协会(Canadian Polyamory Advocacy Association)主席Zoe Duff也说,多重伴侣关系是多厢情愿、世俗化及平等主义的。他们希望与其他伴侣一样,获得相同的法律认可。例如所有配偶拥有平等法律权利,并推展至退休保障、继承权及财产分割权等。
看完文章,有没有觉得身在加拿大,到处都是爱与被爱的机会啊!科科